Elevens
2017-08-09 19:27:29
(第十五章:My Plan)
要我辭職?其實唔難。只不過係打封例牌幾句既辭職信,大不了賠一個月人工走人。
反而搬屋就比較難搞……況且今次事件係圍繞「同事聚餐」,咁其實同搬屋好似無咩關係。
「咩話,你想辭職?」Amy顯得十分驚訝。「點解呀?咁你搵左新工未?」
「我收到風,新黎既阿head好難服侍,而且專搞下屬。」我說。
「依家我地team人百廢待興,佢又新官上任,肯定會諸多動作,甚至會進行一d大刀闊斧既改革。」
「既然我都諗住走,與其浪費時間喺度應酬佢,不如趁早辭職,出去搵份新工好過。」
雖然講係咁講,但裸辭始終需要勇氣……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搵工嗰陣可能會遇到專門壓價既HR,到時我未必搵得返依家個人工。
至於搬屋,我覺得重要性較低,所以暫緩行動,等旅行完返黎再決定。
計返日子,下個星期一就係周Sir新官上任,距離Yumi所講既四十六天期限,只係剩返十日左右。咁我可以選擇星期二或者三辭職,叫做有一兩日時間可以做交接。
另外,Yumi透過whatsapp同我講,佢已經根據「會社」既指示報左警。而佢亦都聽從我既建議,無向警方透露W商人手上有筆槍既事。
「嗱,你講就照講,話畀警察聽你feel到後頸有刺痛感覺,」那時我在二樓咖啡室跟Yumi說。「咁警察自然會查,最緊要係佢地會check返閉路電視既片段。」
「所以W商人既事,你最好當我無講過……事實上我都唔清楚係咪真係有支咁既筆,可能係我想像力太好都未定。」
一切準備就緒。希望辭職可以令我避過一劫,同時警方亦成功搵返Simon同埋樂仔,咁成件事就差不多可以告一段落。
理想永遠十分完美,可惜實行起來,卻往往事與願違。但係我根本無Plan B,事到如今,只好以一往無前既精神繼續去馬。
(第十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