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啲要同個官講
我自己認為呢條係管 有能力落手做嗰班
個 設計師 甚至比起業主 /承辦商 更加 冇能力知道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
好似樓上都有巴打講
佢只係俾咗個design intent
可能介紹埋班師傅俾業主
但設計師呢三個字 唔會令到佢比起業主 有更加專業嘅能力
例如你個女同你講,想拆咗幅主力牆
跟住畫咗張圖俾你
佢仲話同學爸爸做開裝修
可以幫手做埋
你作為業主同意佢咁做
你個女其實已經係個設計師嘅角色
但責任上 好明顯全部都需要業主負責
最多告埋同學個爸爸 如果佢係屋宇署註冊承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