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2013年3月7日開始,本人發表一篇名為「香港各大戲院:UA百老匯MCL嘉禾會員優惠大比拼」,「馬德鐘」花上大量時間及心 血,對各大院線的會員制度,進行不少資料搜集、分析整理而成,而且不時及新最新資料,旨在想和一眾會員分享討論戲院優惠資訊,以慳取金錢及時間,第一時間 可以享受視聽之娛,本人完全沒有收取任何金錢及利益,毫無私心、純粹和大家分享。2年以來,至今已有17 個相關討論專題post作有關討論。豈料,討論2周年紀念前夕,「U Travel」突然發表「2015香港6大戲院優惠大比拼! 邊間睇戲最抵?」文章,無論由標題、風格、內容、行文措辭等,基本上和香港高登討論區的文章完全一樣,唯一不同是列表和文字的分別,而當中的所謂小結,和我的字眼極為吻合,實在很難令人相信,該公司的文章為原創文章!
根 據維基百科,抄襲(plagiarism),亦稱作剽竊,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定義為:「抄錄他人作品以為己作。對於原著未經或基本未經修改的抄錄,這是一 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作為大眾傳播媒介,一言一行為大眾焦點,不可只是為求銷量及人氣,而埋沒良心!除了賺取利益營運之外,更要有媒體應有的專業素養與 職業道德、:「不可在沒說明意見來源和資料、消息來源的情況下,陳述任何人和自己觀察、臆測、修辭所得他人的情緒、心態、動機、看法、語氣、態度、言行、 神情、感想……等及個人意見,更不能假借他人名義陳述之。」,該公司身為一香港知名文字傳媒,是香港文字創意工業其中重要一員,竟然沒有堅守原創精神,騎 劫我在高登討論區純粹和會員分享的原意,隨便掠奪他人無私的文字心血結晶,刊登之前更沒有徵詢我的意願,便隨手將整篇文 章搬字過紙,可見「U TRAV[quote]該公司抄襲他人文章原來已早有前科,早已為一眾同行所不齒,為香港普羅大眾及新一代展示反面教材,傳播錯誤價值觀,向香港社會及大眾活生生宣示「順手牽羊、 隨意掠奪別人創意成果,坐享其成」、「踐踏創意而牟取暴利」、等極其下三流的歪理,實為香港傳媒、香港社會之恥!該公司重蹈覆轍,顯易而見,「U 抄VEL」並沒有 從中汲取教訓!追本朔源,由此可見,該公司的撰稿員/記者一直以來没有尊重原創精神,隨意踐踏他人文字創作的成果,而編輯也没有做好把關工作,恪守知識產 權的重要性,管理層也縱容員工,任由下屬任意罔為,不尊重原創精神,任意奪取他人創作成果,沒有詢問原作者的意見,才會導致抄襲事件不只一次發生,實在不 配名為「傳媒」二字!
本人亦對U Travel 沒有在限期回覆我及其他巴絲打表示強烈失望,本人謹此聲明:本post 一切文字創作,為本人馬德鐘 (UID: 195153) 所有,如再有任何抄襲發現,文責自負,及承受任何身敗名裂的風險,敬希垂注。
小弟已EMAIL及郵寄不少信件到U抄FUL,然而沒有任何回覆,小弟決定會長期置頂U抄FUL抄襲,以及謹此聲明,本文創作及版權為小弟所有,如再有任何抄襲,文責自負!
好, 入番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