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2.3 deadline extend
佢點改都無問題
但stakeholder / product owner 明明知自己要果籃又唔一開始講
至少唔應該last minute改la
IT team 可以做既唔多 都係定期問下佢係咪真係想要果籃 / 係咪想加其他生果
多少少black and white confirmation
但上面唔理你都吹佢地唔賬(呢個真係地位問題, 我會選擇走人)
唔出多D錢/時間 果籃扮橙 搏你報少d cost/時間
己經唔係soft skill 問題
香港係多呢類西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