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一下背景
一家四口,兩公婆過幾年就40歲,兩個女準備入小學
手頭現金加埋MPF 有150萬左右
另有一居居,賣樓可以攞返330萬左右(如果留港,五年內可以找埋尾數)
兩人英文極廢等同文盲,預咗未必搵到工
離開主要比兩個女攞到BC,將來佢地有得選擇
但而家有以下難題,諗緊點分配d錢
方案一
賣曬支產,攞400萬,分散到ETF,股票及基金等(大約分5至7份錢),現金keep 50-70萬,做到收息約兩萬一個月,到過邊鄉下地方生存
方案二
留住香港層樓比屋企人住,幫我供埋,攞住150萬去英國,萬一搵唔到工,挨到攞到BC加燒曬d錢,就回流
大家點睇
方案一
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