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
隻貓喺良景邨出晒名
啱啱連區議員都特登幫佢出post
因為佢已經第N次走失左
上年八月我先接過佢返屋企照顧過佢一晚
之後又再陸陸續續走失左四五次
如果
真係咁緊張隻貓
就唔會差唔多個個月都會見到佢喺Facebook出現
我都同啲街坊講過
如果我再見到佢
我寧願接返自己屋企暫托
然後再搵貓義工出寄養
唔係次次都咁好彩有街坊幫到手
我唔想下次係見到佢係橫屍街頭
道理上啱
但係我始終都覺得貓義工冇咁既權力
樓主係仆街 貓義工都唔係好人
只係一班借貓做藉口濫權既人
唔奉承佢就操生殺人權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