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透過律師行發聲明,指今日已就《逃犯條例》修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曾捲入澳門歐文龍貪污案的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在缺席出庭下,2014年被澳門法院裁定罪成判囚,被判囚5年3個月,惟因香港及澳門無簽訂移交協議,因此兩人未有服刑。劉鑾雄之後辭任香港上市公司華置執行董事、主席、行政總裁等職務。
劉鑾雄兒子、青年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劉鳴煒今早前出席劉慧卿的網台節目,被問及對修改逃犯條例的意見,劉鳴煒指聽過有商界表示擔憂,但不便談論,並稱「你又唔係唔識我老豆」、「因為涉及我老豆,我講咩都會無咁中立。」
翻查資料,兩地2015年商討過移交逃犯協定,當時澳門表明簽訂協議後可向香港提出移交劉鑾雄要求。外界估計,今次港府修例若獲通過,劉、羅二人有可能被要求引渡回澳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