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法醫應該係戴返個頭盔啫。原來搵返另一篇報導,個法醫有講咁樣嘅手法應該係急救用,但血液樣本只有四種感冒藥成份,無急救藥物成份。其實呢單案真係好可能涉及刑事。死者送抵瑪嘉烈醫院急症室後,女醫生廖韻明亦證實死者無呼吸脈搏,雙腿異常向外彎曲,明顯腳骨已斷,鼻孔內更有大量懷疑腦組織流出,相信是嚴重腦部受傷及顱骨爆裂,最終在八時三十一分判定死亡。廖又稱,由於死者入院時間距離出事時間約半小時,故無法推斷死者墮樓後是否即時死亡。個法醫已經有晒立場 撐學校嗰邊
法醫傅家聰則供稱,除了發現死者身上的傷勢脗合從高處墮下、可致短時間死亡外,死者的左腳踭、左手及右頸亦出現新近針孔,而且與其他外傷沒有時間上的差別。由於上述針孔處於「常見急救會打針嘅位置」,加上屬治療用的針孔,傅估計「有人想做啲急救程序」,將藥物注射到死者靜脈,惟因救護員及急症室醫生均否認曾為羅施針,傅總結:「邊個做就唔知,係好難解釋。」
黠解咁肯定係「有人想做啲急救程序」?無可能係注射毒藥謀殺 ?
有注射痕跡,同受傷時間接近,
體內麻黃素超標,
血液樣本只有感冒藥成份,
無急救藥物成份,
救護員同A&E都無用過注射做急救,
呢啲客觀環境證據都指向緊有人係跳樓後注射感冒藥入死者體內。
要推論落去就係有人係事件發生後,想做成對方係服藥後神智不清,意外墮落嘅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