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亦是校方提出上訴的主要原因,申請大學名銜的其中一項要求是,獲取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院校評審資格,以證明有關院校在管治及管理、財政可持續性、學術環境、質素保證及研究能力方面,基本上已有能力達到一所大學應有的水準 。據了解,有關評審的標準是以香港大學和香港科技大學的水準為參照,事實上,香港本地的個別例子在國際間未必適用,皆因國外的某些私立大學,甚至會比官立大學的排名更高、質素更好,在此就不詳細列出,但若果以港大和科大的水平作參照,未免對珠海而言並不公允,既然如此,評審們好應該以本地的樹仁大學為參考對象,至於珠海是否真的可以媲美樹仁,甚至更出色,就另作他論,有心人看在眼內。而校監李焯芬得知上述死因後,就向全體教職員提出,希望珠海在上訴前,能夠盡量就評審們的建議加以改善,特別是珠海現時的學術研究能力、師資仍有頗大的改善空間,這一點無庸置疑。因應如此,校方在這半年已經默默地進行不少大變革。
篇野我寫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