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來倒瀉屎有份
✔️落仔權交畀議會立法,而唔係畀最高法院判決箍死
(有人講點解槍權又唔畀州立法決定,因為憲法定咗lo,想落仔權同槍權一樣噉處理,修憲lo。)
我哋不妨試下逐點研究
受精卵嗰一刻,1變2,2變4,4變8嗰一瞬間,如果人能夠喺呢一刻對冧d細胞,相信多數人都唔覺得噉係謀殺掛?唔通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飲水都殺生咩
IVF、stem cell研究諸如此類都唔使做laa
如果個B已經出咗世,相信正常人100%覺得呢個時候對冧佢=殺嬰=謀殺laa
噉喺受精卵到出世中間,邊一刻之前唔算謀殺,邊一刻之後算呢?
呢個問題,就等於幾歲成人一樣,其實邊話得埋。
多數國家18歲,日本以前20歲,潮州人15歲出花園……但按生理學來講,應該係以男仔遺精女仔初潮,判斷一個人進入青春期laa。但係進入青春期之後幾耐,先至心智成熟呢?當然係冇一個quantitative標準。
而即使定咗一個法定年齡,法庭一樣可以再研究,係咪可以將個法律上嘅未成年人,當成年人來處理。
胎幾時開始算人,咪睇下選民嘅共識係乜lo,受精卵又得,有心跳又得,fetal viability又得……
至於我個人嘅睇法呢
危害老母生命嘅,或者驗到胎本身有嚴重疾病嘅,無論週數,一定畀落laa
強姦、亂倫嗰類嘅,應該無論週數,畀落laa
好人好者嘅,fetal viability之前任落laa,緊d就16週左右,鬆d就24週左右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