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柯/危險哲學家》第八章「鄙民、政治與事件」
端傳媒舊文,有鍾耀華導論,有5個限定quota可以同大家分享
危險知識人——邊緣、鄙民、政治(上)|評論|讀書時間|端傳媒 Initium Media
1)規訓vs 懲罰
- 懲罰可能係隔絕,消滅犯罪者
- 規訓係指一種較為「溫和」嘅懲罰,目的唔再係報復,而係更生
例子:透過作息時間表,令囚犯日漸習慣規律嘅作息,令到心靈唔再毫無節制,有所紀律
- 實踐領域可以無形嘅教育,醫療,工作,社會文化,佢哋對人生意義作出定義,診斷生活型態偏離嘅人為有病,透過輿論壓力去改造我哋嘅思想
2)鄙民係咩?
- 指不受馴化、不從社會主流、難以被治理,同時屬於邊緣,不受社會主流認可,甚至被排斥,歧視嘅人
Foucault嘅例子:1961年法國發生咗一場抗宵禁嘅千人抗爭,二百幾個人被警察殺害。同時,一場反『祕密軍事組織』抗爭亦都造成九人死亡。最後被法國社會注視同談論嘅就只有後者
3)「鄙民」vs「人民」
- 「人民」因其記憶、傳統、「獲得嘅事物」、喺不同組織入面嘅身份同某些獨立網絡而同國家綁埋一齊,係政治與歷史的實體,佢哋合符權力嘅預想,有敘事與書寫記憶嘅語言及工具
- 相反,「鄙民」乃一種場合嘅產物,不斷離離合合,永遠多變,Be water。聚集嘅目的係為咗終結某個狀況、濫權或引發憤怒嘅事件,或為咗對抗其所憎恨嘅敵人。而且具有顛覆力量,可以拆解既定嘅權力分配,使得原本建立嘅情況失效或遭致破壞
例子:雨革時金鐘嘅群眾就係「人民」,佢哋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追求緊嘅係崇高嘅政治理念—我要真普選。過程要展現到香港人好團結爭取民主,合符抗爭嘅靚畫面,所以佢哋能夠喺媒體上發言,大部分傳媒亦都駐守金鐘,報紙、書籍寫嘅多數都係金鐘。而且亦都夠疊馬,學聯、和平佔領中環、學民思潮等政治組織都以金鐘為基地,同時吸引到唔少專業人士收工落嚟打卡唱歌嗌口號
旺角嘅群眾就係「鄙民」,佢哋聚集嘅目的多係因為不滿928黑警放催淚彈、藍絲鄉黑打學生,以及不滿金鐘大台等,要做到嘅就係「拆大台」、「以武抗暴(有別於俾人打都唔反抗)」、「要打就打大人」。佢哋日頭從事體力勞動,夜晚先至出嚟抗爭,有時係金鐘有衝突或者政府發癲佢哋先至出嚟。佢哋不善辭令,周身紋身,無權無勢。於是佢哋都被宰制者割蓆,被標籤為「鬼」、「搞衰場運動」
再者,今時今日我哋可能仲記得發生喺金鐘嘅曾健超七警案,但係2014年10月3號一批反佔中人士無差別地挑釁、襲擊旺角示威者又係咪得到歷史上應有嘅重視,當日嘅受傷者/反抗者又係咪有名有姓有臉孔?
4)鄙民嘅權力互動
- 抗爭同戰鬥所帶來嘅情感同經驗,將會有助鄙民成為主體
例子:喺對抗政府打壓嘅經驗之中,「旺角人」搵到自己快閃嘅定位
其後亦都喺發展成「我要鳩嗚(購物)」嘅抗爭,以抗衡黑警嘅清場行動
- 鄙民係秩序嘅產物或現代權力秩序嘅某種發明,係嗰啲被定義為無可救藥嘅人、極端恐怖分子。有別於「有人犯罪,所以需要警察」嘅邏輯,呢度更加強調,「有警察,有政治宣傳,然後界定咗邊啲人係罪犯,邊啲可以拉」
例子:「旺角人」就係「理性和平非暴力非粗口」嘅社運秩序下嘅產物,由政權去譴責呢啲人係滋事分子
- 呢啲社會秩序「廢物」嘅存在正好賦予鎮壓同控制部署嘅合法性
例子:政府話呢班「旺角人」違反咗和平集會嘅原則,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所以黑警要清場,而且任何煽動啲人出去抗爭嘅言論,都有被檢控嘅風險
- 喺資本主義社會入面,鄙民佔據策略性嘅地位,引起群眾對秩序、宰制和警治嘅不滿。而宰制階級就會盡力地分化勞動階級,煽動對鄙民運動嘅厭惡同憎恨,亦會對工人階級和工人運動進行制度化同合法化,並以此同鄙民進行對抗
例子:雨革年代,鼓勵年輕人用功讀書
唔好一味無建設性地同政府搞對抗,覺得唔公平唔合理就入政府部門、做警察、入議會,入去改變個制度
- 鄙民嘅存在本身係抵抗整個城市嘅規訓,而鄙民存在於每個權力關係之間,我哋可以係宰制者,也同時可以係鄙民
從雨革嘅例子,我哋可以睇到鄙民抵抗緊嘅唔單只係政權,亦都包括對「和理非」、「有大台」、「有秩序、可被預測、長期佔領抗爭方式」等嘅抗衡,而且我哋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嗰個宰制者,對鄙民進行規訓,譴責佢哋嘅粗魯唔文明
4)傅柯所提出嘅建議
- 較少地以勢力儲存、累積和征服嘅觀點,而較多地以解放、疏離、脫鉤、瓦解嘅角度來看待政治
- 了解點樣將無產階級同鄙民連結埋一齊,而唔係越行越遠
譬如係無大台、各有各做、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