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admin一次過講清把尺係點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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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成班連言論自由都唔識既人講言論自由真係好好笑。言論自由都要尊重人權,確保冇造成誹謗,成班人平時唔敢講既野就係討論區講,以為網上言論唔洗負責任。
冇言論自由咩?而家人地有冇係你出post前禁上你講先,討論區自有討論區規則,冇以前果啲論壇版規已經好尊重自由。如果你係要突登去挑戰果條線,然後論壇負責人對呢啲對他人可能造成傷害、濫用「言論自由」既說話視而不見,咁先係言論自由時沒落,因為根本冇人尊重人權、而每人權利亦不受保障,個人名聲可以任人毀壞,根本唔需要「言論自由」,因為本來對言論就無限制、所有說話可以冇底線。
我同意上網做任何野都要付番責任
好啦 咁果位會員犯誹謗罪 關連尼住咩事
受害人咪告個開post人 法律程序後連尼住咪del post
點解會覺得呢度可以成為罪犯既溫床?點解唔係等有事之前就預防罪案,而係等件事發生左先撲熄佢?
比如講強姦,如果一個地方強姦率高,行政機構做瑜既野就係加派人手、通輯令或者加強教育,唔係往往比有人遭到強姦後先捉犯有用咩?
我自己覺得除左講有冇自我審查之外,刪post某程度上都係培養返良好既論壇文化,等大家自律啲姐。
咁起底 陰謀論直指各大國家係咪良好論壇文化
你一方面講上網要付責任 另一方面就同意連尼住就會員既「不良」行為del post 會員既「不良」行為點解唔係要承擔法律責任 咁宜家連尼住係咪鼓勵大家上網做錯事唔緊要 我幫你del post就得
你提倡上網要尊重守法 咁犯法最好當然係法律行動宜家admin有人可以做法官架咩
另外 想問下預防罪案同雞蟲post係咪無關 屈人雞蟲係咪唔係罪案黎? 同埋係咪要建議開post要經admin 審查先可以post
會員要負責任唔等如admin冇責任del post,唔係話連尼任做法官,而係佢作為香港市民既身份(加上admin)就有責任遵守法律。
如果你話「屈人」即係件事已經係不實且對他人造成名譽傷害咁都係誹謗。
我明你想講雙重標準,咁既然你覺得佢可能雙重標準,你咪據理力爭去爭取admin同時刪post,例如舉證有被稱為雞蟲既朋友生活受到點樣既困擾要求刪post,而唔係因為佢冇刪埋雞蟲post而下定論話刪ptgf post係錯。
審唔審查係上而下既權力同埋對大家既信任,你話Facebook果啲其實都唔審查嫁,但到有錯左既野咪del(例如前排外國直播殺人)又或者一啲自殺直播係YouTube都會比人刪,咁呢啲處理手法係咪又有問題?
咁作為市民而有admin權力既作係咪鼓勵緊大家犯完法刪post就得 宜家你地口中開post既人犯左誹謗罪喎 一個del post就解決到? 咁上網究竟要唔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高登連登一向既屌中共陰謀論 起底又係唔係良好論壇風氣 宜家你話要整好論壇風氣 呢d所有未經證實既野係咪無得討論了
刪 ptgf post 唔係解決誹謗,唔係解決犯罪既方法。而係阻止事件對無辜者繼續造成傷害,我估你都會同意呢一點。
所以任由ptgf post 同雞蟲既存在就係對清白男性,清白女性既傷害。
至於呢件事同將來有機會討論既灰色地帶,灰色話題根本就兩碼事。
好比地鐵炒電梯,
連仔話我地第一時間應該救傷者,止左血先。
點知有人表態,話我地要成立炒電梯應急方案,以免未來可能再發生炒電梯事故。所以成場既傷者唔好救住,坐底傾掂條數先。
唔係想法錯,唔係表態錯。係次序錯左
呀,事情緩急次序錯呀
同意, 咁既然係咁, 係咪可以話日後無證據既post 或者今次既雞蟲post都可以用同樣做法處理? 變相admin就可以隨意按佢判斷無辜 證據可信性就刪post
其實覺得admin今次事件處理得幾好
兩登都刪左post但連登起碼有出來回應返點解會刪,如果唔回應同Joe式管治有乜撚野分別?
之後就有一堆人連文都唔知有無睇過就出來盲反嘅人,仲有一堆日日捕住連登,但又日日叫人回家嘅打手出來屌
我睇過之前ptgf啲相,其實有超過一半都係得張相完全無任何理據得張相
大家如果試諗下俾人屈嘅如果係你親人會點?
仲有成班小學雞人云亦云,未搞清楚件事就係到話連登無言論自由,真係得啖笑,完全濫用哂。如果係咁就無誹謗哩樣野啦,試下上到法庭咁同個官講?
between 預左俾人屌
希望admin唔會有一日覺得回應完盞俾人屌而唔再回應
尋晚咁多負評,今朝正評又拋離咁多
尋晚咁多負評,今朝正評又拋離咁多
通宵比正評
食屎啦 自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