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港龜公張建宗
2020-04-24 21:12:08
郭官指被告當時攜帶一把牛肉刀和菜肉刀在身只想剷走文宣及自衛,亦未有戴口罩及蒙面,並非存心斬人
其實呢一部位已經可以顯出佢唔適合做一位法官, 其實運動之前一直都有案例表明帶任何刀,棍等等嘅野出街都一定會入硬藏有攻擊性武器, 就算話係自衛用途都唔可以當成一個合理辯解啦, 今次呢單嘢係仆街DOJ唔告埋藏有攻擊性武器,咁唔代表被告帶刀出去係啱,仲要接受個被告咁嘅解釋, 佢咁講即係任何人帶一把刀或者棍出去係無問題,只要係用嚟保護自己就得,完全係煽動人地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