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帝的確比上帝更大愛更包容!!!
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等多個中央部委今日聯合發出公告,要求境外在逃的「職務犯罪案違法人員」,在今年底內回國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職務犯罪案」是指政府機關、公共部門、國有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員,利用職位優勢的貪污、受賄罪案,因此公告針對的主要是涉貪逃往海外的政府或國企官員。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五部委今日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為依法懲治職務犯罪,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給境外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若因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由今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組織自動投案,或者通過中國駐外使領館向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公告提到,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如委托他人代為表達自動投案意思,或者以書信、電報、電話、郵件等方式表達自動投案意思,其後本人回國到案接受辦案機關處理的,視為自動投案;為鼓勵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的親友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同樣視為自動投案。
如提供重要線索立功 或可免罪
公告強調,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具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積極協助抓捕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部委又在公告中聯合呼籲,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公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且隨後被引渡或遣返的,監察、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窩藏、包庇、資助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幫助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毀滅、偽造證據,掩飾、隱瞞、轉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ttps://thestandnews.com/china/大陸籲在逃海外貪官-今年內回國投案-可獲-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