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葉嘉宇喺2018年認識,
我個時讀緊中學,中六得17歲。
同佢見咗一次面之後就一齊咗。個時比佢港足球員嘅身份吸引咗,覺得佢高大靚仔,冇諗過佢係咁嘅人。
我哋第二次見面喺屯門,因為佢住嗰頭,個日出到嚟屯門佢帶我去好偏僻嘅公園,然後舌吻我都可接受。但佢開始隻手隔住衫摸我胸部同pat pat,我撥開佢隻手佢再舉返上嚟。我停低同佢講: 唔好,我唔鍾意咁樣。
佢反問我: 你都唔係第一次啦,有咩所謂?
對於當年得17歲嘅我,呢啲真係我嘅第一次,我覺得好難受,同佢講: 呢啲真係我第一次,佢話佢會教吓我。然後隻手伸入我tshirt入面,伸入bra入面摸。我拒絕係咁話唔好唔好,但係佢冇打算停。我想掹開佢隻手,但佢都好用力,所以我整唔開。
我開始諗有咩辦法可以逃脫,就講:個邊好多人行緊過嚟啦,佢哋望住,唔好咁啦。佢先肯收手。我好驚佢會繼續,就講笑話唔好啦haha咁熱不如入商場行吓,希望可以去人多嘅地方。喺人多嘅地方佢都算檢點,我就keep住搵理由話我想翻屋企。最後佢話送我翻屋企,我好驚佢會喺巴士上面唔知又做啲乜嘢所以拒絕咗,最後佢送我上巴士就算。
返到屋企之後我就開始冷暴力佢,唔再理佢,佢約我出嚟我都唔肯出,然後好快我就同佢講咗分手,佢有係咁打電話俾我問我點解要咁做我都唔理佢。
然後我哋就咁分咗手,亦都斷咗聯絡。直到然後2022年有一日佢突然之間Facebook搵我(見下圖)。
貼呢啲嘢係希望俾大家睇到佢就係咁嘅人,各種事嘅真相交俾大家去定奪。你可能會話我蠢,但我當年都只係一個十七歲嘅女仔。而家我想保護翻受害人,保護翻我自己,做咗男女朋友唔代表可以唔尊重別人意願,我有表示過唔想,亦有講過我唔鍾意,但佢都要咁做,而佢嘅對話都已經表示咗佢完全唔在意呢啲嘢。我post出嚟係希望大家可以唔好再亂鬧受害人,冇人願意承受呢啲嘢,行咁多法律途徑辛苦自去詆毁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