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先主傳》個記載,太守投降 ≠ 舉郡降 ≠ 佔領土地
舉幾個例子:
《三國志先主傳》又南征四郡,武陵
太守金旋、長沙
太守韓玄、桂陽
太守趙範、零陵
太守劉度
皆降。
《資治通鑑卷六十八》荊州刺史胡修、南鄉
太守傅方皆
降於羽。
《後漢書光武帝紀下》朔方
太守田颯、雲中
太守喬扈各
舉郡降。
《三國志任峻傳》峻乃為原表
行尹事...峻獨與同郡張奮議,
舉郡以歸太祖。
上面例子關羽北伐納降太守時並無佔領過南鄉郡任何一縣(南鄉縣、順陽縣、酇縣、丹水縣、武當縣、陰縣、筑陽縣、析縣),所以有太守身份投降並不能代表舉郡降同劉備全擁有四郡。當然劉備有南下必然有部份佔領。既然係聯軍打仗要睇埋孫權有無佔領,而答案係有既。
江夏太守程普、南郡太守周瑜、長沙三奉邑+益陽、武陵太守黃蓋+屯兵、桂陽太守全柔+運米、交州刺史賴恭到零陵求步騭而不是求劉備。

而劉備就佔有公安縣 + 諸葛亮部份地方收稅 + 趙雲桂陽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