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續約條款上到消委會多數會勸公司同客和解,otherwise 搞大件事出左名上報蝕底都係公司多。
從Rules of Equity 嚟講關於其他common law Jurisdiction 已經有cases呢類clauses 有dispute 都會視為不公平條款而voidable
如果當初間公司冇比第二個option 個客而間接迫個客簽份有unfair term 嘅野,咁呢單野應該客有機會贏
另外掟比財仔個做法,間公司差唔多係等於5%賣條數比人,老實講呢啲公司搞得咁就預咗唔會有新客(傻仔傻妹除外),正路就唔會為左5%搞臭自己個名,bad debt 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