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各個獎項均由不同持分者投票選出,以「最佳十一人」為例,投票者包括評審委員會(成員包括港足主教練安達臣、足總技術總監安頓、競賽部主管葉冠求及裁判總監張炎有,佔比35%)、已登記傳媒機構(佔比20%)、公眾(佔比30%)及香港體育記者協會(佔比10%);港超聯每月「最有價值球員」獎項則佔比5%,而每場「最佳球員」得主就獲額外加0.2分。
由此可見,傳媒票(已登記傳媒機構加上香港體育記者協會)跟公眾票佔比一樣,即使加上傳媒有份選出的港超聯每月「最有價值球員」獎項,佔比都僅與評審委員會相同。
所以有部份球迷認為傳媒「改變」賽果,實在是過份抬舉,況且部份得獎者其實也在記者意料之外。
不過就算如何,也不必輸打贏要,因為賽果沒可能符合所有人期望,每個人投票時心中都有一把尺,可以是很客觀地分析數據,也可以是很主觀地認為他「靚仔」;不用「識波」也能投票,並嘗試在專業與大眾間取得平衡,正是投票機制的初衷。
解釋「不尋常」分數 賽制「漏洞」已出現多年
值得一提,本被視為「香港足球先生」大熱之一的艾華頓,未能打入最後三強,「爆冷」取而代之的是兩名後衛徐宏傑跟加比爾,同樣惹來爭議。
可是這向來是賽制的「小漏洞」,因最佳十一人中最高分3位自動成為三甲,而各人是與相同位置的球員互相「𠝹票」。
以今屆為例,前鋒雖有明加索夫是「穩膽」,但艾華頓、孫銘謙、神田夢實、史提芬彭利拿、祖連奴各有捧場客,分薄票源;中場(得獎者均不超過40分)及守門員亦是同樣情況、沒有所謂必贏人選。
相反,佔4席的後衛本已比前鋒及中場有利,從足總公布的得分可見,徐宏傑跟加比爾分別獲55.98及54.61分,比同獲頒最佳十一人(後衛)的艾里奧與金旻奎高出一截,相信是因為兩人普遍是投票者的「心水」,面對較少競爭,變相突圍而出。
假如球會真的有心希望個別球員當選,
就必須先了解遊戲規則,把球員放在最合適的「位置」,例如若神田夢實在今次選舉角逐最佳十一人(中場),相信當選機會比競逐前鋒更高。
又或者建議足總未來考慮更改賽制,調整除守門員外、各個位置的限制人數,如後衛可選3至5人,中場可選3至5人,前鋒可選1至3人,讓投票者自行選擇陣式及最佳十一人,並按最高分的球員依序排出可行陣式,將現有漏洞縮到最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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