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刊物罪行」條例只有6個月檢控時效,《立場》和《蘋果》已過期不能以此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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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02:37:37
所以呢?
2021-12-30 02:38:08
仲講法律 衰咩坐咁耐啊樓豬
2021-12-30 02:39:03
國安法就講嚟冇用,衣家講緊普通法
2021-12-30 02:39:49
不過警察係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嚟拉,而唔係「發布煽動刊物罪」
唔肯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適唔適用於「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巴打可以睇睇《刑事罪行條例》第159D條

我都傾向覺得檢控時效得6個月,已經過咗
2021-12-30 02:41:44
國安法最大

醒未呀
2021-12-30 02:41:49
雖然第一時間就諗
又想同極權講咬文嚼字
不過都應該照做俾人睇下個極權有幾咁醜陋
2021-12-30 02:42:24
push
2021-12-30 02:42:29
不過,我諗如果過咗檢控時效,警察好大可能轉charge,拉咗發現告都告唔到會變成國際笑話,香港政府應該唔會比呢件事發生
2021-12-30 02:43:36
2021-12-30 02:44:07
其實係人都知呢個政權想點都得
樓主都係指出佢嘅不合理性啫你唔洗咁樣冷嘲熱諷嘅
2021-12-30 02:44:27
第10條煽動刊物罪行包括串謀。第11條指定6個月檢控期限適用於第10條。
2021-12-30 02:44:57
法律上都係要睇立場d 律師點搞
不過個人睇法就唔樂觀
最多咪果頭放完轉過條例再拉

我諗立場都有諗過會有今日
所以極速shutdown
2021-12-30 02:46:02
香港大律師公會都唔敢答
2021-12-30 02:46:48
國安法就講嚟冇用,衣家講緊普通法
2021-12-30 02:51:07
咦,係喎
2021-12-30 02:52:27
咁樓主開post 又關你咩事
2021-12-30 02:53:19
犬儒自暴自棄係冇用嘅。手足救得一個得一個,必須盡力而為。
2021-12-30 02:53:37
第六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
2021-12-30 02:56:03
警方冇(亦唔敢)用國安法起訴立場
2021-12-30 02:56:38
想知點違背普通法
2021-12-30 02:57:47
Final Court唔係話所有國安elements既野,都可以用國安法原則去審?基本法同國安法雙軌並行?就係咁,所以先係就係告非四大國安法條例,都可以唔比保釋。因為國安法原則唔止用係個4條。
利申:唔識
2021-12-30 02:57:57
呢條大撚曬 唔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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