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刊物罪行」條例只有6個月檢控時效,《立場》和《蘋果》已過期不能以此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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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01:12:21
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由拘捕《立場新聞》七名高層,而日前亦以同一理由加控黎智英與《蘋果》六高層。

第9條《煽動意圖》定義何謂「煽動」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00!en-zh-Hant-HK?xpid=ID_1438402821397_002&INDEX_CS=N

第10條《煽動刊物罪行》:第一次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2年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00!en-zh-Hant-HK?xpid=ID_1438402821413_002&INDEX_CS=N

但係但係,警方忽略了以下重要相關條例
第11條《法律程序》
(1)就第10條所訂罪行提出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00!en-zh-Hant-HK?xpid=ID_1438402821428_002&INDEX_CS=N

換言之,這條港英陳年惡法只有6個月Statute of Limitations有效檢控期,過期無效。

翻查資料,《立場》6名董事早於今年6月27日已辭職,於12月29日被捕剛好滿了《煽動刊物罪行》條例的6個月有效檢控期,在普通法框架下應該告佢地唔入。

同一道理,《蘋果》自6月24日開始停刊至今已經6個月有多,亦已逃過《煽動刊物罪行》的有效檢控期。

因此,跟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法律程序》,警方必須立即釋放《立場》董事及撤銷向黎智英和《蘋果》高層的相關指控。

請問「香港大律師公會」以上法律解讀是否正確和合法。
2021-12-30 01:14:18
2021-12-30 01:14:42
過時咪用宇宙大法檢控,2022 都就到,唔好再拘泥呢啲仔細位
2021-12-30 01:16:32
希望真
2021-12-30 01:16:40
所以用按摩處拉人囉
2021-12-30 01:18:10
佢係拉人再慢慢搵罪入你 一條罪有乜用
2021-12-30 01:19:32
拉左先
等你坐返幾年排期上庭
2021-12-30 01:20:13
佢要修訂做無追溯期有幾難
2021-12-30 01:21:15
改控國安罪行
2021-12-30 01:21:55
總之關國家安全所有指控都可無限延期的,好似係。
2021-12-30 01:22:56
再修例囉,立法會通過通過通過
2021-12-30 01:23:20
佢今日的確係用煽動拉0既
唔係用國安法
2021-12-30 01:24:22
岸伯話政府鑑於國際形勢暫時唔敢動用國安法,所以才挖出呢條港英陳年惡法去屈立場同蘋果。
2021-12-30 01:24:29
因為未諗到其他理據
拉人封艇再慢慢諗
2021-12-30 01:24:33
咬完先用宇宙大髮磨你爛蓆
凍結6100萬係based on 按摩法囉
2021-12-30 01:24:41
唔岩改到啱
再上垃圾會
一分鐘都唔使就改乜都得
2021-12-30 01:25:27
用國安法
2021-12-30 01:25:51
但用國安法官同標準去審案,包括保釋條件
2021-12-30 01:25:59
訓耐咗唔怪你,今年係2021年,预祝你新年快樂
2021-12-30 01:26:18
咁咪用國安法 一鳩樣
2021-12-30 01:26:24
改唔設,現在才修法只能以後適用。
2021-12-30 01:27:09
岸伯話政府鑑於國際形勢暫時唔敢動用國安法,所以才挖出呢條港英陳年惡法去屈立場同蘋果。
2021-12-30 01:27:54
網媒因為可用電子設備即時看
今日開始CLOSE SERVER 完全刪除起計180天的第一日

紙媒就用最後發行日計
2021-12-30 01:29:03
到時候又話最近啲新聞有煽動都得 任佢吹
2021-12-30 01:29:31
國際形勢係乜?個冬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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