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置頂留言,唔僅僅係冒犯問題
當然男同群體想reclaim返隻字 / 覺得無問題
呢個係佢哋個人意願
正如可能有啲香港人鍾意畀人叫港燦呢
至於你quote篇文作者嘅講法
// 與其說是恐同,我倒是覺得這有一種挑戰父權的味道:「成日兇神惡煞 man 到爆,其實乸型都不如。」//
正正顯示問題所在:貶低性別氣質異於生理性別嘅人(in this case陰柔嘅男性),然後將鄧炳強連繫到呢樣負面事物。
侮辱鄧炳強當然無問題
有問題嘅係前者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5%BE%9E%E7%BD%B5-pk-tang-faggot-%E1%85%A0%E8%AB%87%E7%A4%BE%E6%9C%83%E5%AD%B8%E8%A9%95%E8%AB%96%E7%9A%84%E8%A6%96%E9%87%8E/
// Faggot 之所以有羞辱的效果,是建基於對同性戀者的貶斥。正正因為 faggot 代表的性別氣質與 PK Tang 以至警察代表的陽剛氣質相對,並且在當前的社會脈絡下,陽剛仍然被視為比陰柔優越,把 faggot 貼在他身上才會產生將他從上層往下層拉的貶抑效果。
如果辯說示威者為 faggot 賦予新意,同時又借此羞辱 PK Tang,恐怕是個 mission impossible。即使旨在賦予新意,都要靠集體的努力創造抗衡論述,在既有的文化中尋找資源。「同志」正是一例,它被賦予/添加新義前已在特定的中文世界裡載有政治涵義。相反,faggot 既是英文,又沒有經歷本土化的過程,未必有機會被「回收再造」,更莫說在單一次的示威裡完成收編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