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完樓主篇野, 諗返起818同老闆兩個人去遊行, 老闆係日本人, 佢當時同我講,覺得我哋做嘢太直接, 唔夠精明, 唔食腦, 畀政府知道哂, 有曬對策,
叫我地唔好同中國人鬥流氓, 因為佢哋一出世就已經係, 唔夠人鬥
我即時問佢即係要點呀, 佢話既然我哋尊重法治。 就要用
唔合理但合法嘅方法
佢當時舉個例子: 每一日遊行, 但分開每一區放十萬, 每個人手中揸住一支酒, 啲鋪頭唔敢開門, 令到政府唔知呢d人想點,, 諗爆佢哋個頭 , 又唔夠膽輕舉妄動
呢個例子可能喺日本行得通
,但係香港可能唔得, 不過總括嚟講就係要好似樓主講咁要奸
最後題外話,其實大部分日本人都好唔鍾意中國人, 但係日本人唔會計較, 反而好有禮貌。因為日本人眼中呢啲全部都係流氓, 你哋唔識嘢, 令到中國人覺得自己好似低日本人一等, 下次去日本就會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