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緊既唔單止家下政治檢控 係成個律政司運作,唔係一封信仔改變到 咁簡單就做到,咁多年都冇人做? 今日警察示範證物可以燒著野,其他都算係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用e d實例去影響法官令佢先入為主 你做緊一樣既野
係好矛盾,現階段就算有紅底官我地都仲係要信佢先 之後用方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