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認真畀少少建議樓主,同埋想呼籲大家唔好屌樓主住,相信樓主有佢嘅難處,巴絲打都係心急想處理件事,所以不如大家矛頭指返去幫個小朋友先,大家最終目標都係想個小朋友唔好再受到傷害,請大家槍頭指返對外。
利申:做過相關行業成日處理呢啲case,發覺好多人唔識處理,希望喺到打少少嘢可以幫到大家同樓主
首先:我覺得最重要嘅係大家要釐清返呢件事,
係一件不折不扣嘅家庭暴力事件,睇到樓主描述個情況已經足以構成家庭暴力嘅定義。雖然依家個標題係想幫個細路女,但其實我覺得件事嘅重點放喺佢細佬打佢老婆嗰part,因為打佢個女佢仲可以駁係體罰,係教緊個女,但打佢老婆絕對只係佢一種情緒發洩,完全係不必要,唔使再討論,一定係家暴。好多人好怕去定義究竟呢件事係咪暴力,其實好簡單:
打一下都係打
掂一下都係非禮(敏感部位)
偷一蚊都係偷
重點唔係數量,而係佢行為嘅性質,所以唔使再幫佢合理化,淡化佢嘅行為,佢依家嘅行為係一件不折不扣嘅家庭暴力。呢個觀念必須要搞清楚先。
第二:我想提出一個處理呢種事件一個極重要嘅觀念,就係
你永永遠遠唔會改變到施害者嘅行為。因為佢打得人,就已經代表佢已經控制唔到佢自己,如果佢控制到自己同管理到自己嘅情緒,就唔會打人。唔好以為你同佢傾/勸/討論/威迫利誘會改變到佢。我想喺到同大家好肯定咁講,
你係一定不可能改變到佢。因為佢都有精神問題,佢自己係控制唔到自己的,所以一定一定唔好自己解決,一定要搵專業人士幫手。亦唔好相信任何有暴力傾向嘅人可以喺短期之內可以改好,可以好肯定咁講,係一定無可能,唔好妄想可以改變到佢。
第三:所有牽涉有暴力成份嘅事件,只要出第一下手,打咗第一下就計係家暴。第一件事要做嘅一定係,
隔離施害者同受害者先。你唔使理佢咩將來有無人照顧,有無咩經濟來源,仲有無咩完整家庭,所有嘢都已經唔重要,最重要係唔好再畀受害人身處喺嗰個環境多一秒。因為暴力從來都只會一路升級而唔會減少,無人知下一秒會發生咩事,臨臨呢件事就係不斷拖,所以發展到最惡劣嘅結局。所以遇到呢啲情況,請用盡你的一切辦法幫個小朋友/佢老婆隔離咗先,其餘嘅事之後再諗。呢個世界唔應該有人要擔心下一秒會唔會畀人打/任何形式嘅暴力。
第四:其實你唔一定需要有證據,報唔報警就我個人立場嚟講喺現階段唔係重點,我覺得最重要係個小朋友唔使再受到傷害先。香港制度係好多不足,但問心保護兒童呢方面算係做得唔錯的,只要個小朋友/佢老婆有畀佢打過就已經足夠,早幾年天水圍咁多單家庭悲劇已經提升咗相關部門處理對呢種事嘅意識同權力,唔使證據的,已經可以搵到好多機構可以幫佢,建議樓主可以帶佢哋去庇護中心暫住先,所有嘢之後再算。
第五:我想講,帶佢細佬睇醫生係好,但唔好諗住佢食完藥會即刻好,基本上佢一出手打人嗰刻,佢嘅誠信已經完全破產,學許志安講,佢係一個壞咗嘅人,所以千其千其喺短時間內唔好相信佢任何嘅承諾,佢一定做唔到的,所以我想返去個重點:
短時間內唔好畀佢見個女,有其他人在場都唔好,等大家都feel到佢有明顯嘅改善先再考慮。
總結:
1. 認清呢件事係一件不折不扣嘅家庭暴力嘅事實
2. 認清你永永遠遠唔會改變到施害者嘅行為嘅事實
3. 第一件事要做嘅一定係,隔離施害者同受害者先
4. 唔使證據,只要佢有畀人打過就夠
5. 短期內唔好相信施害者所講嘅任何承諾
樓主第一步可以帶佢去屋企附近最近嘅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入到佢話想見當值社工,同佢講話想搵庇護中心隔離,唔使驚個社工會唔理,你報咗畀佢佢一定要理,同埋如果將來出咗咩事佢自己都要揹獲。
網址:
https://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listofserv/id_ifs/
地址:(一定要揀佢屋企最近嗰間)
https://www.swd.gov.hk/storage/asset/section/228/tc/IFSC_ISC_address_list_chi_Mar2019.pdf
我唔想再見到第二個臨臨出現,希望樓主真係要果斷啲行動,唔使驚佢,只要佢打過人,成件事就已經唔使再傾,唔好諗住佢哋成年人會解決得到,佢哋唔係成年人!(精神年齡),一定要成熟過佢哋,
隔離佢地係當下最最最最重要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