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政治體制演變史視角下的英格蘭
信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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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研會
2017-01-16 12:20:54
早期的封建法,不脫日耳曼部落的遺風,它大部分都是口傳的,也就是所謂的父老口傳。法律就是習慣。一件事情如果發生糾紛了以後,大家就會自然要回憶,古代我們部族自古以來的習慣是怎樣處理的。如果發生糾紛的話自然就要去找部落裡面的老人,那些記憶力最好的老人,比如說一個60歲的老人他還記得年輕人不知道的事情,他還記得兩三代人以前,部落裡面處理這件問題的時候習慣是怎麼樣。那麼他說,我們部落的習慣是這樣的,好,問題就這麼解決了。通過口傳的成文法,由部落裡面年長的父老、記憶力比較好的父老,充當活動的資料庫和仲裁法官,社會秩序就足以維持了。但不用等到社會比較複雜的情況下,這樣做就滿足不了社會發展的需要了。最開始的時候,封建法記錄的時候,仍然是本著這種口傳的規定,從原則上來將,口傳的部落習慣法是不能改的,按日耳曼人的傳統觀點來看,部落習慣法實際上就是神意裁決,因為它自古以來的風俗習慣,跟萬有引力定律是差不多的。現代人,如果有人跟你說,我要實行改革。你說,改革很好,那改革什麼呢?他說,我要改革一下萬有引力定律,人類讓萬有引力定律束縛,上不了火星,這是極大的錯誤,為了社會進步,我要改革萬有引力定律。大家一定會哄堂大笑,覺得這傢伙是神經病,造永動機都沒有這樣荒謬的。
信研會
2017-01-16 12:22:42
按照中世紀早期的觀點來看,部落的習慣法就是相當於萬有引力定律這種東西。在當時,物理定律和政治法律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大家覺得,物理定律是神定的,政治法律也是神定的,神規定了要有引力,大家都會非常開明,認為這是上帝的旨意,你不可能修改上帝的旨意,這是理所當然的。上帝也是規定了有國王有部落的,有這些傳統習慣,這都是上帝意志的體現,你不可能去修改這些習慣。這就像是修改萬有引力定律一樣,既荒謬、實現不了,同時也是褻瀆神靈的。那麼需要解決問題的時候怎麼辦呢?你只能夠發現原來就有的習慣,就是中世紀法律的格言:你只能夠發現法律,不能夠制定法律,不能夠發明法律。
信研會
2017-01-16 12:24:39
發現法律就是,例如國王或者國會或者其他立法者到民間去採訪,我們英格蘭王國自古以來有很多法律和習慣,為了輔助人們記憶力的不足,為了防止大家記錯了或者記不住,這樣吧,我們派一些記錄員到民間去,找到那些老人,相互討論,讓他們把口傳的部落風俗習慣寫成書面文字,寫在羊皮紙上,然後保存起來,這樣今後大家就不會因為哪一個老人死了或者記憶力不好了,古老的風俗就失傳了,引起不必要的糾紛。用這樣的方式,王國的法典才能夠一點點的匯集起來。當然這樣的法典都是各個地方的風俗習慣組成,它的具體來源你很難說得清楚,哪一部分是丹麥人從北歐帶來的他們的習慣,哪一部分是撒克遜人從韋塞克斯傳下來的習慣,哪一部分就說不定是布立吞人或者威爾士人留下來的習慣。這樣,經過多次這樣的記錄以後,原來的各部落的可能有些不同的習慣法,就漸漸地混溶在一起了。
dandan
2017-01-16 12:25:43
信研會
2017-01-16 12:26:11
最後,等到亨利二世一朝的時候,國王和教會之間的矛盾日益激烈,國王開始想到,他必須要有一個相當於是上層建築的體系,足以抵抗羅馬教會所代表的普世價值。教會的影響主要就是它的教會法是普世的,因為羅馬的意義就是普世的,羅馬帝國就是普世的帝國,相比起來,英格蘭這樣地方性的王國顯得神聖性差的很遠了。於是他只有另外去找一個可以對抗普世的東西,就是王國自古以來的法律和習慣。雖然這個自古以來的法律和習慣是地方性的,但是因為它是自古都是這樣的,在遠古性和神聖性這方面還是能夠和羅馬的普世性相抗衡的。因此,普通法誕生和王室法庭的體制建設,關鍵時刻就在亨利二世時代。同時,亨利二世的時代也是議會制度初具規模的時代。這兩者也是有聯繫的,因為,就國王的這方面來說,他們的直接作用就是強化了王室的權力,使各等級的會議變得正規化,合法性有所加強。王國各地的習慣經過收集以後變得整體和規範化了,好像是,也就不像原來那樣土鱉和粗陋了。
信研會
2017-01-16 12:28:21
王室法庭,經過一系列改革,比起各地方的封建法庭和領主之類的法庭有了很大的優越性。訴訟程序變得簡潔和快速了。對於當時的人來說很有利,節省了不少費用,執行也顯得比較公正。這樣一來你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戶。因為,就像我剛才講的那樣,封建是沒有國家的,沒有公共權力的,所以一切都是私人關係,包括打官司這件事情也是這樣的。國王有他自己的法律,各個領主也有他自己的法律,教會有他自己的法律。當時的人要打官司的時候,他不是必定的,像現代人那樣,有個最高法院,所有的法院都是從屬於最高法院的,必須從屬於最高法院的最後解釋。當時的最後解釋是誰,是不明確的。我可以選擇。同樣的事情,具體由哪一些法庭來裁決也是不好說的。在普通法改革開始以前,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習慣上由領主法庭管轄的案件,但是當時人對領主法庭不滿意,偏要去找教會法庭。到教會法庭,教會法庭做出的裁決可能比領主法庭做出的裁決對他更有利。而領主法庭不高興,因為這樣會損失他的收入。一個領主的重要收入就是打官司的訴訟費,當事雙方都是要給法官交一筆錢,這筆錢就是領主的重要收入。在古代封建制度只有私權的情況下,領主通過打官司的收入在他的財政收入中佔有一個重要的比例,而且也是威望的來源。
信研會
2017-01-16 12:29:27
比如說聖路易(Louis IX)之所以是威望很高的封建君主,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家傳說,輿論普遍認為,聖路易處理法庭訴訟的時候格外的公正,不偏袒自己人,哪怕是英國人來打官司,打官司的結果是對他本人不利,他也寧願做出對他本人不利的判決,也不願意讓英國人吃虧。因為他特別公正,所以來找他打官司的人特別的多,他的名望蒸蒸日上。儘管他理論上不是封建歐洲共主,但是他實際上的影響力超過了他自己實際上的轄區。很多本來不屬於他的領主和臣民都要找他打官司,這樣他就處在政治上非常有利的地位。如果一個國王或者大領主能夠贏得相當於聖路易這樣美好的名望,他的法庭能夠贏得不是他轄區的、許多從遠道而來、慕名而來打官司的,這對他是非常有利的。不僅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而且這種事情是對他非常有利的。
信研會
2017-01-16 12:30:58
我們打一個可能不太恰當地比喻,照中國儒家的傳說,周文王就有這樣的威望。他還是商紂王一個臣子的時候,他在西周就以公正和明智而著名。所以遠方的,比如說是江漢地區的兩個諸侯國爭奪土地的時候,打官司打得不得了的時候,他們不約而同的,都跑到鎬京或者說是豐鎬一帶,找周文王裁決,來到周文王這裡以後一看,周文王治下的國民如此的彬彬有禮,自己都感到慚愧,覺得,這些人有糾紛以後,都能夠通過禮讓的方式相互解決,而我們竟然這樣子不像話,都要跑來要吵要打,讓周圍人看著我們,很沒有面子,我們還是自己和解回家去吧。這個故事是經過後世儒家修飾過,當然不是歷史事實,但是其中很可能反映出一些歷史事實。因為當時周文王不是華夏的最高君主,最高君主還是商紂王,而當時的主流政治制度也是封建制度。各個領主誰都沒有最高權力。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儘管周文王實行仁政是儒家誇大來的,吹牛皮的觀念,但是在當時所謂的華夏萬國,無數的,至少在幾千個小君主中間,周文王很可能確實是通過向聖路易那樣特別善於處理訴訟,判決特別公正,至少比別的領主公正,因此在各個地位本來相似的諸侯中間贏得了特殊的名望。本來大家都是諸侯,但是就是你周文王的名譽特別好。就好像我們經常,大家都是教授,但是就是某個學校的某個名教授,名氣比大家大一點。在封建制度之下,權力高度分散的情況下,這種名望對國王有很大幫助。亨利二世當時推進法治改革,其中主要的動機就是為了贏取這幾方面的利益:對抗羅馬教皇,贏得一種比較可靠的意識形態正確性,和比較集中、可靠的財政收入,可靠的制度,以及更加美好的名望。
慈雲山蠱惑大盜
2017-01-16 12:31:50
留名

信研會
2017-01-16 12:32:58
經過亨利二世以後,經過西蒙·德·蒙德福特(Simon de Montfort)的戰爭,大約到亨利三世一朝,英國現在的國會制度基本上就算確定了。以前撒克遜時代是只有固定的賢哲會議,民眾會議是說不准召開不召開的,即使召開也就是純屬形式上的。諾曼征服以後的初期,只有大議事會是可以確定性召開的,大議事會和撒克遜人的賢哲會議一樣,它是貴族、甚至是大貴族的會議。普通的有產階級和小的騎士都沒有什麼地位。民眾會議在亨利二世一朝就沒有召開過。亨利三世以後,直到愛德華一世的時候,英國現代的國會制度算是正式確立了,就是,包括國王、上議院和下議院。上議院大體上繼承了過去亨利二世時代的大議事會,它是一個貴族的會議。而下議院就是新的產物。基本上就是西蒙·德·蒙德福特掀起內戰的結果。因為雙方都需要 爭取各自治市和有產階級的支持。下議院的組成,一開始就是國王和反對國王的大貴族,爭取各個自治市政和普通有產階級的工具。召集他們來的主要用處就是,請你來就是因為,知道貴城市的錢不少,儘管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們國王,是依靠我們的領主 — 我們國王自己的私人領地的收入生活的,其他的公爵伯爵也是依靠他們自己的私人領地的收入生活的,你們自治市政也是依靠你們本市的收入生活的,我們彼此之間是井水不犯河水,誰也不干涉誰。但是現在既然打起仗來了,就需要一些原來不存在的新的收入。原有的收入已經是不足以維持開支了。同時,因為打仗這件事情不光是牽涉到我們家國王的事情,也牽涉到英格蘭境內全體居民。例如,地方的勢力如果勝利了以後,貴城市是不是要做一下選擇,或者貴郡是不是要做一下選擇,如果你們不依靠我們國王善良而明智的保護,敵軍打過來了會不會搶劫或者擄掠你們,如果你覺得我們現在的國王是比較正義的或者是比較善良和仁慈的,你是不是可以考慮捐一點錢給我們國王。
信研會
2017-01-16 12:34:41
但是,這個捐錢,當時的情況只能是捐錢,而不是徵斂。第一是因為國王和領主都沒有確定的權力要向大家徵錢,這是一個新的要求。第二就是,國王就是要錢,他也會給你討價還價的自由。一般自治市政是有自己的城牆和自己的自治機構的。國王如果要錢而對方不給的話,說不定雙方就要首先打一仗,打仗是很費錢的事情,說不定費了錢以後,雙方還是不給錢,結果勞民傷財,反而是吃虧。所以比較明智的辦法就是,說服對方自願的捐獻一筆不確定的錢。最開始的下議院是由各郡的騎士和各自治市政的有產者代表組成的,他們的任務就是,像湊份子錢,說,我們城市比較有錢,算了,我這次多給你一點吧。我們城市比較窮,穩定的有產者也不多,我就要少給你一點。多給少給這件事情國王也是做不了主的。
信研會
2017-01-16 12:37:39
而且,這件事情不一定能夠形成定例,要看下議院怎麼決定,它可能決定,以後,一般來說,下議院在決定捐錢的時候,會有這樣的附帶協議,就是說,本決議不能作為先例。什麼意思,就是根據日耳曼法來說,習慣是神聖、不可改的,如果自古以來的習慣就是這樣,那麼你就不能改了,以後就要這樣。但是我們可以特別做出一個決定,這一次,比如說我們城市給了國王250萬,我們要說明這次是特殊的捐款,專款專用,國王現在有什麼用途,我們認為國王做得好,我們捐250萬給國王,讓他幹這件事情,但是下不為例。國王你以後下次要錢的話我們還是要專門談判,不能說是這次給了你250萬,以後你年年都要我250萬,你兒子孫子曾孫每一次都找我要250萬,對不起,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下次你要辦事,我們可能再給你。如果你不辦事的話,或者根據其他不正當的理由,我們仍然可以拒絕你。一般的國會決定中都是有這一條的。
熊仔熊熊仔
2017-01-16 12:38:15

儒生真係禍害萬年
信研會
2017-01-16 12:38:48
開始的時候,最初的時候,下議院之所以沒有成立,我們剛才說的亨利二世的時候沒有下議院,是因為國王雖然有的時候也要向城市借錢或者是要讓他們捐錢,但是這件事情不是集體的,沒有英格蘭王國這個整體性概念。國王覺得,比如說我缺2000磅打仗,我要過來倫敦市捐的250磅或者是借500磅,然後再要過來布里斯托爾市再捐的100磅或者是50磅,再向其他幾個有錢的城市弄一點,這就夠了,我沒有必要把全部城市都招過來。我要做這件事情也是只此一例的,具體的事務,做完就完,這一次是我需要2000磅,湊一下湊一下,東南部幾個大城市已經給我捐夠了,其他城市我就懶得去找了。這談不上規範,只是臨時處置。既然是臨時處置就沒有必要召集全國代表來共同討論,既然大部分代表根本不出錢,那讓他們跑來那是沒有必要的事情。
信研會
2017-01-16 12:39:58
儒生真係禍害萬年
所以我一直反對陳雲復興華夏體制﹐其實即係將香港倒退至官僚國家
信研會
2017-01-16 12:41:59
等到亨利三世以後,等到愛德華一世以後,英國開始日益捲入大陸的政治制度,軍事費用,特別是到法國徵戰的軍事費用,急劇上升,而且戰爭漸漸變成一個常規,而不是臨時現象。在這種情況下,本來是不定期的臨時性要求,漸漸習慣性的變成了有定期的、必然的。大家都有一個預期就是說,國王上台肯定要到法國去打仗的,打仗肯定是要花錢的。這種情況下,東歐地區比較有錢的人肯定會多多少少捐一點,既然是這樣的話,原先比較零散的分別談判是很費成本的。國王要2000萬,跟倫敦談判一次,再跟埃塞克斯談判一次,這樣來來回回跑很煩人,那我還不如把倫敦代表、埃塞克斯代表、約克郡代表,乾脆全國各地各市的代表都來都來~大家一次性談判了結。我本來要談判十幾次甚至是幾百次,這一下子,大家都到威斯敏斯特來開會,幾百個代表一起開,一次會議我全都解決了,這不是大家都要省時省力麼?國王也便宜了,各城市和各地也便宜了。威斯敏斯特是愛德華二世時期才修起的,以前國王召集國會還沒有固定的地點,修好以後就有固定的地點了。以後,大家都覺得,既然這樣固定的開會比較方便,大家都省事省力,最後就形成了固定的制度。以後,到愛德華一世以後,正式的國會制度就逐漸的固定下來了。以後慢慢地積累成例,從法統的角度來看,愛德華一世以後的國會,一直到現在的聯合王國的國會是一脈相傳,這這種情況下是一直沒有中斷的。
熊仔熊熊仔
2017-01-16 12:57:33
儒生真係禍害萬年
所以我一直反對陳雲復興華夏體制﹐其實即係將香港倒退至官僚國家
儒生個原始理念好落後,根本唔應該再係現代推行
信研會
2017-01-16 12:59:11
在這個情況下,就出現了所謂的,這件事情,中國的歷史學家好像沒有正確的理解,他把封建制度和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把封建制度和東方專制主義混為一談,把歐洲中世紀的政治制度和秦始皇以後中國那種官僚專制主義混為一談,造成極大的混亂。你從我剛才的說法就可以看出,東方專制主義的官僚恰好就是:他沒有什麼等級區分,皇帝之下,絕大部分居民都是相當於西方所謂降虜,沒有政治權利的、普通的順民。皇帝、朝廷可以用徵用戰利品的手段,向他們愛徵多少就徵多少,根本不存在權力分配這件事情。也就是說,東方專制主義實際上就是征服的產物,就是皇帝和朝廷對他的廣大臣民行使、而且永久性行使征服者的權力。通過他自己私人的奴僕,也就是皇帝本人任命、可以隨便撤換的官吏,來治理那批被征服的臣民。
熊仔熊熊仔
2017-01-16 13:06:27
咁樣睇,其實就算人地封建時期都進步過中國專制社會好多
信研會
2017-01-16 13:08:26
而封建制度就恰好相反,封建制度是自由民的體系。國王、貴族和普通武士都是有政治權利的實體,他高興跟國王合作就合作,不高興跟國王合作也可以不合作的。各個階級、各個等級都有自己的權力,必須通過各等級相互談判確定國家的開支、確定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歸屬。這種制度,雖然跟現代民主制度已經有很多的相似之處了,只有一個重大不同就是:沒有錢、也沒有武力的普通平民階級,完全沒有任何政治權利。除了這一點以外,中世紀的英格蘭王國和大多數北歐的封建王國,實際上已經具備現代立憲民主國家的主要條件。他們在近代革命以後發生的主要變化就是:擴大了政治參與範圍,最後擴大了選民團。但是這對於它原有的政治制度來說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它本來就是有國會、有議院的,只是參與者的人數,可以說是參與者的門檻比較高而已,以後也就是逐漸的把門檻放下來而已。
信研會
2017-01-16 13:10:35
而東方專制主義是根本沒有門檻這件事情的。它就沒有一個可以產生立憲民主制度的一個胚胎。所以它後來即使有類似的制度,基本上沒有例外,都是通過西方殖民主義引進的。西方殖民主義引進的勢力比較大的地方,就像我們那位嘴巴很大的台北市市長柯文哲說的那樣,殖民主義搞得時間長和比較好的地方,情況就比較好。殖民主義沒有搞好的地方就很難建立西方式的立憲民主制度。道理就在這個地方。而中國恰好就是後一種情況,它是屬於:第一,自己沒有立憲民主主義的胚胎;第二,他搞殖民主義搞得很不好,基本上沒有被殖民,所以它就建立不起類似的制度。其他曾經被西方國家征服過、佔領過的、殖民過的國家,一般來說,都能夠建立起質量不太好,但是還畢竟有點樣子的立憲民主制度。而西方自身呢,可以按照我們剛才所說的那種說法,它封建的憲法制度,可以直接過渡到近代立憲民主。
伊勢新九郎盛時
2017-01-16 13:24:45
咁樣睇,其實就算人地封建時期都進步過中國專制社會好多
你望下之後對面海彈出黎堆歐陸對專制國先
先再諗下咩叫先進
攞英美呢2個算孤例既例子又有咩意思
信研會
2017-01-16 13:34:25
咁樣睇,其實就算人地封建時期都進步過中國專制社會好多
你望下之後對面海彈出黎堆歐陸對專制國先
先再諗下咩叫先進
攞英美呢2個算孤例既例子又有咩意思
唔使咁心急﹐後面會講absolutism嘅衝擊。
伊勢新九郎盛時
2017-01-16 13:44:36
咁樣睇,其實就算人地封建時期都進步過中國專制社會好多
你望下之後對面海彈出黎堆歐陸對專制國先
先再諗下咩叫先進
攞英美呢2個算孤例既例子又有咩意思
唔使咁心急﹐後面會講absolutism嘅衝擊。
你要搞清楚
英國冇接受到專制主義然後之後變得更強
法西個堆專制國收哂皮
唔代表所謂英國模式係更"先進"
實際上英國模式成功既只有英國
美國模式只有美國
將所有佢既成功歸功於所謂"先進"體制根本就唔合理
同樣用佢地既成功黎講話呢個體制係先進都係多鳩餘
信研會
2017-01-16 13:57:34
封建憲制在愛德華一世到愛德華三世之間大體上奠定了根基。這時候,我們要注意,這時候英格蘭王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各封建王國沒有明確的區別。英國的政治體制,也許比其他的王國要更加完善一點,但是區別不太明顯。聖路易時代的法蘭西王國也是一個類似各等級分權的封建王國,日耳曼是,神聖羅馬帝國是,波蘭王國更是,這是羅馬帝國滅亡以後,整個歐洲共同的政治體制。這就是19世紀的自由主義者,包括阿克頓勳爵那些人所謂的:古老的自由,歐洲共同的古老自由。埃德蒙·伯克在法國大革命說的,歐洲各文明民族公用的古法:我們的古老自由,就是指的這種東西,這種封建性的自由,封建性的分權。不包括平民,但是確實限制了所有等級、所有強者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