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以「參與恐怖主義」為名禁市民離境 諮詢期今日5時完結

224 回覆
9 Like 191 Dislike
2017-09-28 13:53:56
出入境自由都會無埋?
2017-09-28 13:54:35
SOURCE: 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59/minutes/bc5920170721.pdf

法案委員會要求政府當局:
(f) 解釋為何《聯合國 (反恐措施 )條例》(第 575 章)擬議新訂第 11K 條只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果唔係香港永久性居民就遣返佢啦
不過無國籍非永久居民同單程證來港人士呢

下一步係單程證取消計劃
2017-09-28 13:56:17


已反映意見,強烈建議香港政府禁止香港國民前往恐怖主義國家,同時禁止恐怖主義國家蟈民來港。危害香港安全的官員亦應遣返去他們的祖國
2017-09-28 14:01:57
[quote]港獨/本土狗d思維主張同恐怖主義冇分別

blocked
2017-09-28 14:06:58
真係老屈 莫須有
2017-09-28 14:15:26
可唔可用外國護照離境?


除非你用外國護照入境
2017-09-28 14:16:25
2017-09-28 14:19:49
可以點搞

建制搞得都唔方好嘢

有咩COUNTER可以做?
2017-09-28 14:21:48
保安局表示曾於2017年3月9日向香港律師會作簡介,而最後共接獲 1 0 份意見書,全部表示普遍支持。

何妖等人
2017-09-28 14:24:57
可唔可用外國護照離境?


除非你用外國護照入境


只要你係永久性居民, 就中

佢個草案係唔理國籍

釋法結果係即是你兩本護照
你係中國國內就係中國公民
2017-09-28 14:28:42
亂打左少少,send 左 email,你地都 send 啦



本人反對此修訂。政府不應限制任何市民的出入境自由。其中,恐怖主義定義極廣,對於不同政見的市民,政府亦有空間以此條例禁止某人出境。

由於可操作上空間太大,而沒有機關可對此權力作制衡,因此修訂並不合理。

此致
委員會秘書
2017-09-28 14:42:08
SOURCE: 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59/minutes/bc5920170721.pdf#page=5

旅遊界姚思榮議員表示支持及早通過條例草案。

姚議員詢問,旅行代理商會否在無意間觸犯有關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第 5(c)段所提述的罪行。政府當局 回應時表示,條例草案所訂罪行的入罪門檻甚高,並須具犯罪意圖。



宜家好多case 係先拉人,再放人
入罪門檻高都無用
2017-09-28 14:46:20
即係香港居民有外國護照一樣可以莫須有

已經send email 屌柒正苦。仲寫名已BCC 各大傳媒。叫佢咪亂delete
2017-09-28 14:47:01
2017-09-28 14:47:12
2017-09-28 14:52:14
呢個年代偽造一d 追蹤唔到既證據話同恐怖主義有聯繫有咩咁難
如果由政府層級配合仲容易
法庭到時會話無辦法證明被告係被人陷害
咁就唔洗出境
2017-09-28 14:54:38
準備申請政治庇護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