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如何正確失去所愛的?》
撰寫後記,是阿夢自從2016年連載《大廈》以來就有的習慣。每次寫故事,我都有亟欲傳遞的意念,儘管故事本應足以表達,我還是喜歡多說幾句,跟有共鳴的人Encore Encore。
有太多話想說,所以我會把後記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關於故事】
《旺角》是阿夢目前最愛的一部作品,它探討了一直困擾我的問題——「如何得到永遠」?
長大以後,我逐漸體會到生命的兩個法則:
一,人的時間是有限的。
二,你終將失去所有東西。
很顯淺的道理,對吧?明明我們內心清楚,在現實中卻總會將它們拒之門外,尤其第二點。
我們從故事說起——為何場地選擇在旺角?
答案其實很純碎:旺角是我成長的地方,它是我成長的根。彌敦道的車水馬龍,西洋菜南街的樓上書店,兆萬中心的日式放題。
等等,我忘了提及,旺角的霓虹燈景。
對啊,因為霓虹所剩無幾了。我對它的印象,僅僅停留在小學之時。每次夜幕低垂,從婆婆家搭乘雙層巴士返回旺角,旅途結束以前巴士總會經過彌敦道。坐在上層車頭的我,會與霓虹燈飾擦身而過,置身童話般的五光十色。我曾將之視為理所當然,身處迷幻的燈海中,卻沉浸在俗套的日常煩惱裏。
我以為,自己可以永遠留住這一切。
我可是到了非常近期,才意識到自己失去了一些東西。不,是很多東西。
我想,你們也是這樣吧?
一切綺麗的人事物,全都像是糖衣陷阱。它們先讓你沉浸進去,讓你無法自拔,然後驀然銷聲匿跡。那我們是怎麼面對的?
很多時,我們逃避。
故事中的阿琦、小浪、冬彌、阿蚊和夕兒等人,全都失去了生命裏無比重要的什麼,而他們全都選擇了逃避,方式五花八門。
怪罪自己。
麻醉自己不再理會。
否定自己重視某物。
試圖忘記所愛的一切。
又或者,強求奪回它們。
眾人之中,最為激進的莫過於小浪。她不惜一切成為九層司憶者,與12號聯手闖入幻墟地,力爭贏得儀式遊戲,創造虛擬現實。
她的偏執,其實不難理解。從小缺乏家庭的愛,遭受崇洞者折磨的她,肯定是對阿蚊、冬彌和阿琦這群夥伴感到難離難捨。命運把摯友帶離現實世界,奪走她僅有的依靠,絕境當然會逼使她反擊。小浪誓要一睹時間囊裏「所憧憬的永遠」,因為她所追求的,正是永不失去所愛事物的權利。
然而結果如何?哪怕她架設了世界,那裏卻沒有信的內容。
答案顯而易見:失去了的東西,永遠也不會回來了。
我曾經會跟小浪一樣,總愛自欺欺人——這是人之常情。
我曾經很愛追求永遠不變的東西,我愛它們帶來的熟悉、親切、安全,哪怕永遠的承諾總是空洞的。
我們最愛的那所茶餐廳的西多士,記得先把牛油塗滿每個角落嗎?
我們最常坐的那輛熱狗巴士,記得它的號碼嗎?
我們曾經要好的童年玩伴,記得他跟你吵架再和好的黃昏嗎?
我們愛的某個人。
這些種種,在浩瀚無垠的世界裏,終將於某時殆盡。
一切,都是有限的。
追求永遠的我們,就跟竭斯底里的小浪一樣,是徒勞無功的。
但是,我並不因此絕望,反而隨著年歲增長,學懂了感謝生命的有限性。
還記得剛才談及的生命法則嗎?
一,人的時間是有限的。
二,你最終將會失去所有東西。
儘管第二點,好像使得我們無法留住什麼,然而......
生命的有限,讓我們得到了永遠。
人是由經歷所塑造的,這些經歷會沉澱成為記憶,構成人生的一部分。
越寶貴的經歷,會成為越深刻的記憶,而我們通常越能長久記得它們。
若果人類擁有永生,不論記憶多麼珍貴,人最終還是會忘記。
但是,我們在世上的時間是有限的,跟宇宙相比,我們不過火花。
所以,只要我們在火花綻放的瞬間,能夠記得所擁有的,於我們的主觀角度而言,這就是永遠了。
這不是自欺欺人,而是接受了自己的有限,感激自己曾經和現正擁有的。
我所愛的旺角已然逝去,正如其他所有。
但在我一閃即逝的人生中,它會一直活在我的心中。
所以,在眼淚乾透後,我們約定吧。
無需像阿琦一樣,約定找回對方。
只需像小浪一樣,約定記得旺角。
這個曾經有著我們的旺角。
就算,一覺睡醒。
哪怕,沒人記得旺角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