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4-09-11 13:59
更新日期:2024-09-11 15:29
一位智障媽媽劉女士生下四個女兒,其中三個都有智障,需要於庇護工場上班,而智力正常的四囡,則自5歲起便被送往寄養家庭。雖然四囡作為該家庭唯一合法委託人,需要到了18歲之後,承擔起分配父親遺產、家庭財產、照顧屋企人的責任,但事實上,早就成年的她卻並沒有選擇回家,甚至甚少出現,與家人關係疏離。劉女士妹妹(三姨)無奈找到節目組求助,她表示,這麼多年都是自己在照顧姐姐和三個姪女,但是
七年前自己生病,身體大不如前,不可能時常再上門進行照顧,所以希望四囡盡快可以回家處理事務,否則家裡衛生情況極其糟糕之外,姐姐和三個姪女還曾試過因過於飢餓而落街求助,生活非常淒慘。
其實,劉女士一家並不是真的這麼「窮」,據劉女士妹妹稱,家中銀行基金、現金加起來有兩百多萬,除了自住屋之外,還有兩棟收租的舊樓,但是劉女士去世的老公留下來的遺產。自劉女士的丈夫離世後,由於原本的居所遭地產商重建,她與三名女兒被安置在大角咀一幢舊樓單位生活,但由於缺人照顧,劉女士妹妹曾為她們申請入住政府院舍服務,惟後來得知申請已被取消。而當節目組陪同劉女士妹妹去收租舊樓了解情況時,才知曉原來在六、七年前,房子就被四囡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