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呢個覆埋你後面個reply
首先要有一份完整嘅建議書作為參考係要做咗財務分析(FNA),了解咗你嘅財務需要同埋目標,然後按照得到出嚟嘅目標例如啱買唔啱買,先可以幫你去出到一份建議書作為參考,如果要拎返屋企嘅話你係要幫佢簽咗一份財務分析佢先至會可以俾到你拎返去或者send俾你
只不過通常實務上嘅操作,會同人講大概呢一個歲數呢個保額大概係幾錢去規避咗簽文件呢個動作,然後當客人確認咗真係想買嘅時候先一次過補返,所以你第一個見嘅agent係屬於不完美但可接受嘅做法黎
因為銷售流程一錯,保監就會拉人封艇既,呢個合規流程係要跟足,流程係點都要先做客戶文件財務分析然後先去到建議書同埋申請表,先後次序一錯就算全部同一日簽都可以仆街冚家剷的
所以你第二個見到嘅agent其實係好搏,如果佢唔係就咁俾個表你做個參考,係全份proposal send咗俾你同時亦都係有佢嘅編號同公司資料喺下面的話,其實你而家轉頭走咗去保監投訴係已經可以成立的
結論係第一個錫身咁去做,但係冇同你講清清楚楚點樣先可以俾到一份你想要嘅嘢你,因為佢都冇考慮你係第一次買,第二個就比較搏命或者叫做比較唔小心,因為完全係冇跟足合規流程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