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7 1月出世
個無申請護照就無架啦 只係話你申請護照就有身分證姐,但有身分證唔代表有護照,篇文咩logic
即係回歸前冇申請過護照...
咁而家就唔使旨意啦?
以前無申請過
呢世都唔會有
嗰陣時我仲係BB仔 老豆老母冇幫我整
但係我老豆應該有護照(回歸前去過英國德國玩)
咁我Base on 呢點 可唔可以跟住呢個途徑整本Bno?
去旅行唔代表係永久居民
非永久居民揸CI去旅行
揸CI都係永久居民,只係冇英籍。
有永久唔係英籍架咩97前
http://www.hklii.hk/chi/hk/legis/ord/115/sch1-19970630.html
97前香港永久性居民定義:
1.純粹為華人血統或帶有華人血統並曾在任何時間至少連續7年通常居於香港的人。
2.英國屬土公民且 ——
(a)屬《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 (1986年第233號法律公告)第2條所指明與香港有關連的界別或種類的人;或 (** “《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乃“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ity) Order 1986”之譯名。)
(b)憑藉與《1981年英國國籍法》++ (1981 c.61 U.K.)附表6所述的英國屬土(香港以外)的關連而成為英國屬土公民並曾與(a)分節所指明的人結婚的人。 (++“《1981年英國國籍法》”乃“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之譯名。)
*3.屬英聯邦公民並在緊接1983年1月1日之前憑藉當時有效的第8(1)(a)條享有香港入境權的人。 (* 註︰為方便查閱,現將已廢除的第8(1)(a)條重錄於附錄內。)(附表1由1982年第78號第14條增補。由1987年第31號第27條代替)
所以當時華人即使唔係英籍但居港7年都可以做永久居民,但非華人一定要入英籍先可以做永久居民,唔同而家不分種族居港7年都可以做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