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證明
若閣下年事已高、曾經中風、患有老人癡呆症、或罹患其他可能影響您精神狀況的嚴重疾病,在訂立平安紙之時,閣下應該先請您的主診醫生,甚至腦科或精神科醫生,為閣下檢查並紀錄您的精神狀況,以免家人在閣下百年歸老之後,以您訂立平安紙時精神錯亂為理由,要求法庭推翻您的平安紙。
不留任何財產給妻子或年幼的子女可以嗎?
一般而言,閣下可自由決定如何分配遺產,即是說,閣下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在平安紙上列明,閣下決定將財產留給或不留給任何人,甚至可以不留一分錢給親人,將財產全數捐給慈善機構,或曾經照顧閣下的看護或鄰居。但若有些人多年來都依靠閣下供養,或閣下在道義上有責任供養,例如妻子、年幼的子女、年邁的父母、甚至情婦,而閣下又沒有從財產中留些什麼給他們的話,他們便可向法庭申請,要求法庭下令撥部分遺產給他們,以維持生計。(第481章《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第3條、第4條及第5條)
https://www.s100.hk/tc/topics/Farewell-to-life/Probate/What-concerns-you-should-have-when-making-your-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