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討論
我都同意 如果interview個時 咁啱間office有合眼緣既對象(不論同性異性) 覺得互相留左個好印象既 係應該比個大weighting係呢個因素到
但係! 但係我覺得對general rule黎講 呢個機率比較細 唔需要放係general rule既討論入面
咸青台台主手巴既建議係 其實有好多交友渠道
例如手巴都組織過咸青台心事聚會
而且手巴覺得 識人係為雙方 而唔係淨係為自己
抱住狗衝心態去識人 除非好明顯真係雙方都合眼緣 否則係唔了解對方 對方又唔了解你既情況下狗衝 係唔尊重對方
手巴唔係反對以potential對象數目作為因素 而係建議用一個互相尊重既態度去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