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暴動罪」最勁嘅批判:吳靄儀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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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18:09:32
意圖或相當可能,都可以要你坐幾年。香港啲法例,真係痴線。
2019-07-31 18:10:07
今次真係要郁d惡法
2019-07-31 18:10:53
又係彭寶琴條PK
2019-07-31 18:11:21
香港加油

5/8 九巴不合作運動 正式啟動!!!
https://lih.kg/1390913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2019-07-31 18:11:44
議員提案提都提唔出
議員提有約束力議案要政府批准
2019-07-31 18:11:48
香港需要你。
#香港人
2019-07-31 18:12:11
有啲驚今次又遇上彭寶琴/類似嘅官
2019-07-31 18:14:55
剛剛見到:
https://www.facebook.com/1646475949001074/photos/a.1647235608925108/2299036723744990

流動共學課室
認識暴動法
甚麼是「暴動」?誰是參與者?

日期: 8月10日 (星期六)
時間: 下午2時 至 6時
地點: 灣仔軒尼詩道365號富德樓13/F
講者︰吳靄儀(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高麟(大律師)、劉健(大律師)
報名🔗 https://forms.gle/JStzcG4V8QRATaK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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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你影到就係十年監禁!」

制定「暴動」罪的《公安條例》第一起條,自1967年通過以來,一直未試過用來檢控示威者--直至2016年,梁振英將旺角衝突定性為「暴動」,至少35人被控暴動罪,法庭踐罪成白施以阻嚇性懲罰,其中盧建民和梁天琦分別重判入獄7年及6年。從此白色恐怖瀰漫,行使和平示威的權利可能要付出沉重代價,因為一旦出現暴力,很可能所有參與者都控以重罪—正如2019年7月28日44名在中西區被捕者的遭遇,面臨失去數以年計的自由。究竟50年前通過的暴動法是否符合人權法?是否已被特區政府濫用為打壓異見的手段?

認識法律,有助我們免於恐懼!
2019-07-31 18:16:11
2019-07-31 18:16:36
push
2019-07-31 18:18:21
2019-07-31 18:18:34
2019-07-31 18:19:01
其實呢條罪,如果被捕人士係乜裝備都無,跟本做很難做到‘毫無合理疑點’既要求。
2019-07-31 18:19:05
認識法律嘅朋友,請幫忙
2019-07-31 18:19:10
大家應當睇
2019-07-31 18:19:18
Push
2019-07-31 18:22:20
2019-07-31 18:25:28
公安條例入面有唔少都係惡法,
遊行集會本身都唔需要有人發牌
2019-07-31 18:28:42
2019-07-31 18:28:44
我1個人出黎既者,冇人叫冇人帶,集咩結暴咩動?其他人我完全唔識亦未見過,我1個出黎發聲
2019-07-31 18:31:40
我覺得「參與」都有爭議

我向現場睇波,參與了皇馬對巴塞的球賽

但場波,有冇我在場係可以話冇影響的

又返到去「暴動」
乜野客觀要素形成呢度而家係「暴動」呢
2019-07-31 18: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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