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記得以下法律基礎
還手(就算唔係比人打個個都冇難度)
只要在場有一個識咁樣講
假如
藍衫跌低個moment唔好起返身
有咁傷扮咁傷
有鏡頭情況下*
在場既人即刻對住施暴者講 依家懷疑你犯咗傷人19/傷人39 (212 侵害人身罪第19條 或 39條) 最高刑罰係3年,所以依家行使101公民拘捕令(221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101條)🙂
之後就用盡你既方法將佢反撚轉拘捕
(既然有鏡頭大家唔好太暴力)
下一步就係call警察
到場即刻報案(冇份幫手拘捕既做報案人)
通常啲狗會告集體毆鬥
有片有證據
同埋都係個句
有份幫手拘捕既就記得冇野好講
報案人就簡單講
有人打人打到好傷
所以在場既人行使101拘捕令
捉到人 然後報警
簡化記憶版 傷人19/39 3年 101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