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過去數天,有關學生紀律委員會對 四 位同學 於去年十月四日違規行為 的裁決引起 媒 體 的關注 。我希望可以藉着這封電郵,讓同學了解事件和大學的立場。
大學是一個為社會培育人才的地方,對學生的 言行和 品德有一定的要求。涉事學生屢次不聽勸告,強行衝上李嘉誠樓十七及十八 樓, 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 ,誹 謗 兩位教授及多次阻止他們離開。無論學生有任何 動機,大學不可以亦不能夠接受該行為。因此校方必須嚴肅處理違反 校規的 同學,維持校園綱紀,讓師生可以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追求學問。 有評論指 校方為了打壓言論自由 、 製造寒蟬效應而懲處學生, 這說法與事 實 並不相符 。
我亦想提醒各位 同學 , 大家 有責 任尊重制度。理大有既定制度,如有同學涉及違規行為,校方便會因應情況考慮成立學生紀律委員會調查事件,當根據程序成立了學生紀律委員會之後,委員會便獲授權調查事件,作最終的 裁 決。校方今次亦一如既往地尊重制度,讓委員會就事件作最終的 裁 決。委員會是經過了非常詳細的調查,並且考慮了所有相關資料,才作出 裁 決,我懇請大家尊重。
我謹此一再強調,理大矢志培養良好的社會公民,非常重視學生的行為操守,並不會容忍任何粗暴行為在校園內出現。希望涉事的同學們可以作出深切反省;更希望其他同學可以理解大學的立場,尊重學生紀律委員會的決定,以及支持校方在維持校園綱紀方面的努力。
暫任校長
陳正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