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韓國懸案/奇怪案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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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1 22:21:12
案發當日,廉上士在離開家以前曾說道當天是不能缺席的場合,此句話不知道是指晚餐還是晚餐後的酒局。

首先要搞清楚洪准尉為何會參加聚餐。從宏觀來看,雖然可稱洪准尉和廉上士是同一旅團,但廉上士的所屬部隊與運輸部並不能稱為同一個部隊。

明明不是同一個部隊,但洪准尉卻出席了聚餐,當時全元士也對此感到訝異。不過,因為砲兵許多時候向運輸部借車,所以也不能無緣無故懷疑他。而且,他有可能是與其他參與聚餐的幹部關係親近,所以出席這個場合的。(此部分需要與其他幹部證實)

最大的問題是聚餐後的酒局。洪准尉參與聚餐的原因,可以解釋為與其他人關係不錯。但實在沒有參與聚餐後又再繼續參與酒局的理由。

參與聚餐的人沒理由會把本來關係不好的洪准尉及廉上士單獨留下。而且偶然遇上其他部隊的幹部,甚至是與其他部隊關係都一般的國軍機務部幹部一起參與酒局。

在酒局後,上述提及過的名單,包括馬中士、李中士及洪准尉一同去了附近的桌球廳打桌球。而當時有人證,此人證為當時經營軍需產業的李社長。

李社長作證說道四人一起打桌球,這就是不在場證據。

但這樣的證供並沒有物證支持,在2001年時CCTV仍不是普及的東西。因為李社長的證供所提及的四人入面,有三個人都是疑犯,所以需要有其他實質證據作交叉核對。

再加上李社長從事的是軍需產業,本來就是個不太可能說軍人壞話的身份,尤其他更是會一起與他們去唱K、打桌球的關係。

因此,由李社長提供的不在場證據並不能被接納。

而當時軍方搜查隊沒有作任何交叉驗證就單方面採納了李社長的口供。
2019-02-22 00:19:57
加油
2019-02-22 03:15:48
好耐無上水又live左
加油樓主
2019-02-22 07:50:15
2019-02-22 20:49:58
求加速 呢篇有啲悶
2019-02-23 12:15:19
Live 左緊係要推一推
2019-02-23 16:48:27
2019-02-23 18:31:40
廉上士的弟弟在案發後趕到軍方醫院看驗屍結果。他作證曾目睹陸軍憲兵的驗屍官不停在哥哥的屍身上敲敲打打的場面。正當他想再往前看時,被其他憲兵制止了。

即使後來有警察安撫廉上士的弟弟,但他仍然是怒不可遏。

由於首都機械化步兵師為第七機動軍團所管轄,當時由他們的上級執行調查。一位是首都機械化步兵師憲兵的隊長具中校,另一位是第七機動軍團的憲兵朴少校。

奇案節目曾針對案件打算找兩位作訪問,具中校沒有回應他們的邀請,而朴少校則說自己已經忘記案件。

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軍方的旅團長一直催促廉上士的妻子趕快處理喪禮的事宜,甚至到後來是帶著威脅口吻強迫她要舉行葬禮。

當時部隊的旅團長黃將軍在接受奇案節目採訪時,談及失去了廉上士這樣的人才實在是十分可惜。

但實際上在案發後,他曾發表過這樣的見解“我認同有捉拿犯人的義務,不過會不會影響到軍隊的正常運作呢?"

首都機械化步兵師的朴將軍也有發表過類似的意見“如果憲兵只集中在單一事件上的話,可能會產生其他問題。希望可以盡快解決案件,回復正常的運作。"

第七機動軍團的金將軍同樣認為“擔心與軍隊有關的調查長久下去會導致士氣低落。"叮囑要維持部隊的正常運作。

從以上上級軍官的反應可看來軍隊彌漫著明哲保身主義,特別是在這宗案件內如果查出是軍人殺害同袍,會嚴重影響上級指揮官的聲譽及晉升機會。

例如上述提及過的黃將軍後來更晉升至中將、金將軍投身到政界,成了國防部部長。可是朴將軍則沒有得到晉級的機會,只在國防部擔任採購部本部長,然後在2006年退役。

不過沒有確實證據證明事件與國軍機務司令部有關。
2019-02-24 13:22:44
2019-02-24 19:14:52
2019-02-25 22:28:35
https://youtu.be/45DA94YhVv8

終於講到世越號,之前睇過好多資料真係發覺韓國政府好垃圾
2019-02-25 23:00:34
岩岩都睇緊
2019-02-28 12:24:58
樓主
2019-02-28 16:16:07
樓主去左邊。。。我等緊阿喂
2019-02-28 16:20:35
廉上士的死亡只被當作一般死亡處理,甚至連殉職也不是。原本按照規例,警方判定為他殺的話,會按照殉職處理。包括會特許晉升一級、遺孀會得到死者的退休金(/長俸之類)、得到國家功勛人士審查的機會等等。

但軍方一邊威脅廉上士的家屬,另一邊又控訴警方侵害搜查權、操控案件調查等。本來家屬致力於殉職審查的訴訟,但後來他們只想知道廉上士無辜被殺的真相。

與軍方消極的態度不一,警方全力支持再次調查這宗懸案。

後來軍方不知道是不是因歉疚,廉上士的骸骨並沒有在私人墓地安葬,而是在屬於國立顯忠院下的護國院(唔係真正葬喺顯忠院入面,全韓國有幾個地方有呢類既國立公墓,當中以顯忠院係最出名)內長眠,同時亦被授予勳章。

(國立首爾顯忠院是韓國國軍軍人墓地,包括韓國獨立運動、韓戰和越南戰爭殉職的軍人。只有一個外籍人士埋葬在該地,即參加過三一運動的加拿大人弗朗西斯•斯科菲爾德(Francis Schofield,1889-1970)。)

這樣的舉動大概是因為政權的交替以及節目播出後大眾的反應,讓軍方重新審視殉職審查及移葬顯忠院的事。

當時案件的搜查官李警衛在接受奇案節目訪問時談及,雖然懷疑洪准尉是兇手,但奈何沒有證據,所以無法做什麼。

案發後三個月(佢寫得有d唔清楚,唔肯定係案發後三個月先搵到煙頭拎去驗/研究院三個月後先肯幫佢地驗),他們委託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檢驗在案發現場漢拿山發現的煙頭。

但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並沒有認真檢驗,更被發現曾與國家機務司令部會面。後來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指出經鑒定後,認為煙頭是警察同僚的。

唔好意思呀!呢輪有d忙,譯得好慢
2019-02-28 18:21:20
樓主加油
2019-03-01 18:11:42
首先要改返上一段既翻譯,有個位譯得唔好,唔好意思

當時案件的搜查官李警衛,在接受奇案節目訪問時談及,雖然懷疑洪准尉是兇手,但奈何沒有證據,所以無法做什麼。

應該係:

當時案件的搜查官李警衛,在接受奇案節目訪問時談及,對案件只留下頗為可惜的印象,因為曾經懷疑洪准尉是兇手,但奈何沒有證據。

李警衛談及案件在調查初期一共有9名同事一起負責,但過了不久後,碰巧遇上警方進行示威活動的時期(勞動糾紛),所以人數慢慢減少,及至後來只剩下他自己一個人。

另外關於廉上士的遺物還有一個特別的地方,雖然案發時廉上士身上的現金沒有被奪去,但放著信用卡的銀包卻不見了。後來案發後不久,信用卡有被使用的記錄。

查看記錄後發現是一個女性使用的,再追踪下去發現,使用的人正正是李警官的熟人。由於事件牽涉警方,所以進行內部調查時,李警官都流露出不太自然的態度。

再細查後更揭發出李警衛曾經刻意控制、擾亂搜查證據來掩飾案件真相。當節目製作組把廉上士的照片拿到他面前時,他居然反問“這是誰?"

隨後,當製作組再追問他為什麼沒有把DNA結果交給廉上士的家屬時,他閉口不談。

2007年,李警衛從加平警局離職,他沒有帶走辦公用品,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要留作調查用途。

這樣看來軍方對警方的仇恨並不是完全沒理由,凡是有良心的話,根本不會動證物一分一毫。

因為洪准尉是最有力嫌疑人,李警衛針對他的調查更多。但他被指摘對國軍機務司令部的李中士沒有進行任何調查。

而李警衛在離職前並沒有與接任的警官交接案件,甚至沒有在警方電腦系統內輸入案件的細節。所以在京畿地方警局接手再新調查案件前,警方一直被批評忽視案件。
2019-03-01 19:03:51
巴打加油! 好多人支持同睇緊你
2019-03-01 19:26:08
2019-03-01 19:31:21
2019-03-02 14:35:49
李警衛被揭發在調查案件期間,持續地與涉案疑犯會面的行為惹起批評。

擔任搜查的警官:為什麼與李搜查官(即李警衛)見面?
李中士:四次的見面都是由李警衛首先提出的。(說是因為牽涉案件的問題而會面)

李社長(前文提及說案發當天與三個軍官去打桌球,作不在場證明的人):
最初是因為他要求我介紹的,所以他們在開始見面。
製作組:誰要求的?
李社長:即是李警衛要求我介紹那個人和李中士給他們認識,所以我有打過電話讓他們會面。

當時李社長和國軍機務司令部,李中士的同僚馬中士非常親近。廉上士被殺案的搜查過程中,李社長接到李警衛的聯絡,拜託他安排自己與李中士及馬中士見面。

不久後,李社長就安排了一頓酒席,參與的人有李中士、馬中士、李警衛及李警衛的一個後輩。

李社長自己籌備過一次這樣的聚會,後來聽過他們幾個在案件結尾階段曾舉行過類似聚餐的活動。

另外有人印證李社長的說話,正正是加平警局的警官,他曾看過他們聚會的場面。

製作組:你曾看過李警衛與機務人員一起食飯?
當時有參與案件調查的警察:對,有看過。那時候在餐廳與國軍機務司令部的人見過面。在案件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與我們見過面。

再挖下去發現更多這宗案件的證據,加上因為這宗案件讓軍方與警方的仇恨日增,所以警方決定再次展開調查。
2019-03-02 18:53:19
2019-03-03 18:40:22
上文提及包括幾個疑犯在內,合共四人曾在案發當日到桌球室打桌球。

(唔計同軍方牽涉到利益既李社長)在最初搜查階段時居然找不到其他證人證明這四人真的到過桌球室。

結果在再開始調查的階段發現了讓人吃驚的事實,該桌球室的店主向警察作供,當晚只有兩個人打桌球。

案發當日,因為時間已經很晚,桌球室主人急著想關門回家,所以對於前來的客人記憶特別清楚,他非常確定地說只有兩個人,他沒有作過任何證供說是四個人打桌球。

“進來的是四個人,然後有兩個離開了。"但他記不清出去的那兩個人有什麼特徵。

他又向警方提到“來到桌球室的憲兵搜查官對穿著制服的人恭敬地說什麼國軍機務司令部的。該憲兵的處境好像很可憐,又再次與那個人說話。而國軍機務司令部的人在他說明的途中一言不發離開了。"

透過桌球室店主的證供,可以知道在調查過程中曾經有國軍機務司令部的人與憲兵一起到過現場。

因為出現了新的證供,於是警方再次傳召李社長。

李社長稱“事實上確實是四個人到桌球室,但後來有兩名離開了。對於李中士是幾點到幾點離開,完全沒有印象。回想起來好像見過洪中尉使用過逃生樓梯出去。"及後再說出只剩下自己與馬中士二人打桌球,這樣與16年前完全相反的供詞。

因此,當年對於李中士及洪准尉的不在場證據根本是假的。
2019-03-04 20:24:14
警方直接把李社長作證的影像給予SBS電視台的奇案節目播放,而電視台有在影像的右上方加上“重新調查時李社長的證供"等字眼,充份說明這是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的資料。

但卻被指李社長的陳述單純是因為他個人情感及失誤,並非馬中士要求他作任何虛假陳述的。

洪准尉受到懷疑是因為他與廉上士有關貪污的矛盾,但所屬國軍機務司令部的李中士理應與廉上士沒什麼交集或糾紛才對。

但在再次調查的階段有新的證供,證人是案發當日軍人飯後到過的酒館內,其中一個女侍應。在酒席的期間,李中士曾把廉上士叫出去,希望單獨和他談話。

另外有女侍應聽到他們談話的十五分鐘內,有過激烈的爭吵。之後李中士與馬中士一起回去(酒席內)。

由於上文提到洪准尉及李中士在案件初次調查時的不在場證據是假的,於是警方再把兩人請來重新調查。

警方要求二人作現場鑒定調查。雖然當時打算確認李中士的移動路線,但他以強硬的態度拒絕,而且因他在國軍機務司令部現役的身份,警方沒有再介入的餘地。

因為洪准尉是已轉役的身份,非軍方人員,所以警方可以要求他出席。雖然他答應了,但以飲醉失憶的理由不了了之。他在接受奇案節目訪問是也是以一貫典型不記得的方法來回應。
2019-03-04 21:04:31
狼狽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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