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菲律賓收容所的前在囚人士指出,只要有錢,不論是PIZZA、炸雞等食物都可以運進來,要凍飲、涼冷氣等等都不是問題,連電視、電話及電腦都可以用,甚至女朋友或妻子都可以進到監獄內。
前在囚人士指出,只要有錢,在裡面基本就是皇帝,所以朴氏賄賂看守人員後逃獄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我為我之前講話賄賂唔成功而自食一打 先,果然菲律賓喺呢方面係唔會令人失望)
韓國警方指出菲律賓的行政程序十分緩慢,所以把朴氏送回韓國受審一事一直被推遲。
而最大問題是,如朴氏一直未能送回韓國受審,他就會在菲律賓接受審判。這樣一來,他賄賂執法人員來銷毀證據的機會從而讓自己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十分大。(因為同黨金氏喺韓國,所以唔會去到菲律賓做證人)
但他們也有提到,如果張代表他們的家屬申請(因為係受害者家屬要求),把朴氏引渡回韓國受審的可能性會提高。
最後,家屬已向韓國司法機構提出申請,所以韓國正與菲律賓司法機構交涉中。
呢單案去到呢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