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韓國懸案/奇怪案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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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8 21:04:45
條朴氏都幾on9
2019-02-08 21:08:21
2019-02-08 23:10:58
見到菲律賓都知冇好野
2019-02-08 23:42:10
居然冇賄賂成功,呢part我幾驚訝
係咪唔夠多錢
2019-02-09 00:54:44
最初金氏否認參與犯罪的指控,但警方在他衣服上驗出開槍時所產生的化學粒子。(補充返係從手袋的繩索位置及他身穿的褲上驗出少量的粒子)

無可否認的情況下他唯有改口,指他本人的確到過現場,但開槍的是朴氏而非自己,強調自己不是單獨犯罪。( 呢兩條友係咪假膠嚟,咁易被人踢爆既)

他說自己有與朴氏用通訊軟體聊天,但回國後受到拘捕時因為太害怕,所以把電話扔進了一條河裡。

在科學搜查隊的協助下,在他提及的河道內裡裡外外檢查過,最終在河底發現了他的手提電話。

從他手提電話的聊天紀錄可清晰看到案發前一日的細節,包括為槍枝裝彈藥、開受害者房門的場面等等,透過他的文字完全可以在腦海重現當時的情景。之後又有準備作案工具的部分,這為最關鍵的證據。

朴氏遇上了一個大投資者,接受了三億的資金。因為資金問題備受折磨,無論如何都無法繼續下去。於是與金氏說只是殺一次人,這樣就會給他一億。而金氏就接受了朴氏這樣的提議。

(以下為金氏自己講既版本)金氏到達了菲律賓後,朴氏一直叫他自己一個人處理張代表一行人。可是金氏一直無法下手,連續幾天被朴氏威脅都無法“處理"他們。

於是朴氏說自己透過當地人處理就好,本來金氏以為就此完結,可是朴氏又失敗了。(呢part冇詳細講,唔知佢係搵唔到人幫拖定點)結果朴氏只好去找金氏提議一起動手。

當天金氏用膠帶纏著張代表一行人,然後與朴氏一起到蔗糖農地棄屍。

根據金氏的證供,案發當日凌晨3點與受害者說有事要商量,所以到達了他們的住所,在朴氏用槍指嚇受害者時,他就負責捆綁他們。

搶去受害者240萬韓圜現金後,在前往農地的途中,金氏曾試圖勒死他們但失敗,所以最後是朴氏在蔗糖種植地上把張代表一行人殺死。

未完,聽日繼續
2019-02-09 00:55:30
佢搵既「殺手」同佢一樣咁on9
2019-02-09 00:58:06
真係是但搵條友就叫佢幫手殺人
2019-02-09 01:01:03
仲要一路落唔到手,又要貪一億 呢單到底咩案嚟
2019-02-09 10:50:52
樓主好波,
但最近呢兩單都係好明顯知邊個兇手,
其實唔算懸案、奇案? [black] [/black]
2019-02-09 11:48:14
Lm
2019-02-09 12:02:55
係韓國睇呢個post別有一番風味
2019-02-09 12:12:01
pish
2019-02-09 14:44:38
奇就奇在要貪錢又細膽兩個都咁on9
2019-02-10 03:48:54
Push
2019-02-10 16:41:10
Push
2019-02-10 17:28:17
Lm
2019-02-10 18:13:36
2019-02-10 20:33:16
推啊 又live左
2019-02-11 07:41:24
Pushhhhhh
2019-02-11 07:55:10
pish
2019-02-11 09:17:14
2019-02-11 11:25:19
又要做殺手又要落唔到手😂
2019-02-11 13:52:16
又live左
2019-02-11 14:19:27
節目問及金氏對三名死者有沒有什麼話想說:

“真的很對不起,這是不應該做的事,當時財政困難……"

最後,金氏被判三十年徒刑,於青松監獄服刑。

(以下係朴氏既主張)
與金氏的證供不一樣,朴氏主張是金氏首先提出殺人的建議。金氏說只要十萬,甚至五萬披索就可以殺人,所以朴氏一時沖昏頭才說給他一億(韓圜)。

至於金氏到菲律賓的原因,朴氏說是他首先問有沒有可以賺錢的地方,叫自己介紹給他。

金氏曾經給過錢朴氏(名義上為投資)但後來朴氏並沒有還錢給他。對此,朴氏回答金氏給他的錢並不是投資,而是大家合作(搞生意之類),所以自己沒有意務要把錢歸還。

他全盤否認金氏的證供。

針對自己與張代表是因為資金問題要產生糾紛的主張亦強烈否認,他否認張代表把資金給了自己,而是張代表本人一直保留著資金,他只是與張代表以共同名義借出金錢。

他指張代表只向他說自己是經營股票類的事業,後來從韓國城一個認識的人口中才知道張代表他們是逃來菲律賓。他問張代表一行人打算如何做時,張代表說要70億才可以解決事件(呃投資者之後著草單野),然後說自己沒有錢。

期後節目組再追問有關受害者(投資單野既受害者)的問題,朴氏叫職員送自己回去,再之後製作組去探望他時,他都拒絕接受探訪。

根據心理學家分析,就朴氏及金氏二人的證供看來,金氏的證供可信性較大。而且在接受訪問時,當問及他是不是在張代表一行人逃跑的事情上擔當主要角色時,他突然態度轉變,視線望向遠山。

心理學家指出朴氏作供的表現非常接近一個罪犯會有的表現。

製作組繼續調查朴氏經營的公司,店舖主人卻指出因為生意差,朴氏已經退出了好一段時間(一年左右)。

朴氏又提及過自己有份經營賭場,製作組透過他的熟人找到了該賭場,但賭場相關人士卻回答不認識朴氏。
2019-02-11 14:24:54
另一方面,製作組又調查張代表一行人的狀況。其中一名受害的投資者李先生提到張代表的投資方法:


經過一輪運作後,扣除給過投資者的所謂紅利及損失後,應剩餘59億左右。雖然扣除營運開支、成本等應該少於59億,但亦不會差太遠,到底這筆錢去了哪裡呢?

警方確認過(張代表)公司及管理層等人的帳戶,都沒有什麼餘額。由於他們無法追查海外帳戶記錄,無法繼續追蹤那筆款項的去向。

但調查人員發現當中有2億5千萬是透過(投資嗰班)受害者的戶口到了朴氏的戶口(並非朴氏本人的戶口,是他家人的戶口)。

警方在張代表一行人曾停留的宿舍內找到有關資金流動記錄的紙張,寫著當時他們帶到菲律賓的金額大概有17億左右。

不只這樣,張代表一行人以投資賭場名義把12億左右交給朴氏。

經搜查後發現張代表一行人在菲律賓住所中保留著所有單據,包括去街市購物的收據也有好好保存,存摺也有攜帶好,透過這些行為都可以看到他們一行人對於數目管理非常仔細。

而朴氏不單無法像他們般對帳項明細整理得如此清晰,連基本計算大概亦不太好。

所以警方推斷朴氏無法應付張代表一行人問有關投資賭場的項目明細,最初幾次可能還可以含糊帶過去,但長久下去必定會被他們揭發,所以動了殺機。

一名菲律賓居民說“朴氏突然有一筆錢,如果用那筆錢做什麼的話,應該很容易被人知道。所以是南氏(唔知邊度無啦啦又整個南氏)在旁幫忙的,連合約也是用南氏的名義來簽,聽說連合約金也給了。"

朴氏突如其來有筆錢與一個不知道哪裡來的韓國人南氏一起投資按摩店。

根據按摩店的黃老闆說,朴氏根本無法好好經營店舖,大概做了一月之後就沒有做(一個月之後因為涉嫌殺張代表佢地被人拉咗)。之後本來與朴氏一起經營的南氏把其中一億的權利金(姐係加盟按摩店俾既錢)拿走後便逃跑。

而黃老闆更說來按摩店找南氏的人不少,所以他才懷疑南氏是獨吞了錢然後逃走。

節目組聯絡上南氏,他直認自己是拿了權利金。但解釋是因為以前一個朴氏的朋友向自己借過三千萬左右,他聽說那個人把錢給了朴氏,而朴氏現在又因殺人嫌疑被拘留,無法問清楚,於是自己把權利金拿走,當作互不相欠。

但令人驚訝的是,在移民局被拘留中的朴氏居然找上門,去找南氏追討那筆錢。南氏因為妻子受驚,所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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