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2016年起開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同時試行熔斷機制。其熔斷的基準指數是滬深300指數,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皆熔斷。當滬深300指數在當日14:45之前漲跌幅超過5%時,股票及股票相關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皆熔斷,滬深兩市、股指期貨合約皆暫停交易15分鐘;其中,前12分鐘交易所不接受申報和撤銷的指令,後3分鐘進入集合競價階段,接受申報和撤銷指令。15分鐘結束後,恢復正常的連續競價交易。在當日14:45之後漲跌幅超過5%時或全天漲跌幅超過7%時,暫停交易直至收市。
熔斷機制推出後第一個交易日(2016年1月4日),滬深300指數即先後觸及5%和7%的跌幅而發生熔斷。推出後第四個交易日(2016年1月7日),再度於9時42分觸及5%跌幅而發生熔斷。9時57分恢復交易後繼續快速下探,在10時左右,因跌幅達到7%而被熔斷直至收盤。其中實際交易時間僅15分鐘,創下歷史最快收盤紀錄。
迫於輿論和民間巨大壓力,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當晚決定,於次日(1月8日)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原來冇得熔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