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5月6日及5月14日,被告又帶X回家做愛。三次非法性過程中,被告均沒用使用安全套。控方指,X兩次往被告居所時穿著的牛仔褲內側,都有被告的DNA。控方又稱,雖X的私處沒有損傷,但未能證明羅沒有與她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