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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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係好感激Vivian奧運奪金
為香港體壇創造歷史
畢竟過去受盡傷患困擾
響運動員生涯高光時期引退
亦無可厚非
但坦白說
她轉換跑道消息公布及時機
實在太不合適
首先
體院全職運動員合約
通常由每年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
這邊廂剛奧運奪金
那邊廂回港後立即宣佈掛劍
投身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業
名義上仍屬運動員身份
令人感覺難免於禮不合
其次
馬會作為具規模的博彩及慈善機構
人才招聘理論上需經過嚴謹遴選程序
Vivian卻可在如此短時間內確定就職
更是屬中層的對外事務助理經理
要麼是出戰奧運前數月已經申請
要麼就是跳過遴選程序直接招聘
最後
始終奪金運動員可享六百萬馬會現金獎勵
考慮潛在利益衝突下
會否經歷所謂「過冷河」期會較為恰當?
個人認為
若留待明年三月底跟體院合約屆滿後
再宣佈在新崗位履新
可能外界觀感會更良好
#唔係話唔得
#係走得靚唔靚仔
#有冇需要咁急就章
#可能BuyOut都得嘅
#對的人遇着壞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