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講就代表成立?
你幾段回覆剩係識用大路口號
「版權係重要」「作者無乜決定權」然後用一堆廢話講「所以我可以點樣合理地侵犯版權」完全睇唔到係你眼中版權有幾重要同作者無乜決定權個陣關版權咩事,完全無說服力。
印本出嚟,編輯,更新,銷售,推廣,全部都係成本,所以先有出版商同作者。出版商唔賺作者邊有得賺?再講版權係出版商買左,佢買個陣同作者已經價好個價同賣價,講到作者同價格分開咁。你用盜版個刻本身就對本身應該獲益嘅人唔公平。你比唔起你本身就唔應該享用到佢地嘅產品,作者想每個人都有得用就會自己open source而唔係搵就搵出版商。
我理由好簡單:版權係重要,我喱刻比唔起唯有做賊,他日比得起我會再比。而我真係慢慢咁買翻啲正版書。
比起你啲自欺欺人合理化行為我覺得我賤都有尊嚴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