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point係(有兩條仆街公安條例:46同53條,基本上個3萬隻做咩都有金身,所以原則上我係入唔到佢哋)
睇撚咗 2條仆街公安條例 痴撚線 玩鳩哂
46(3)
任何人按照本條例條文為任何目的而使用所需的武力,
即使所用的武力導致他人傷亡,或導致財產損失或損毀,在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均無須負上法律責任。
53條
53.
對根據本條例行事的人的彌償
在不損害第46條的條文的原則下,凡
以任何身分任職或受僱於政府的人,或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人員的人,或以政府飛行服務隊軍官或隊員或香港輔助警察隊隊員的身分行事的人,或獲如此任職或受僱的人授權行事的人,或獲該人員、軍官或隊員授權行事的人,根據本條例的條文真誠地行事,而就其依據或行使本條例所委予或授予的,或據合理推想是本條例所委予或授予的任何義務、職責或權力而作出的任何作為而言,如該作為是真誠地作出,並且是或看來是在執行其職責時作出,或是
或看來是為公眾安全、防衞香港、強制執行紀律或在其他方面為公眾利益而作出的,則該人無須就該作為負上支付損害賠償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