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細路十成有踢過,唔使審,呢D細路仔慣犯黎,身體自然反應見野想踢教唔到,我親戚D小朋友都係咁
如果間舖做左安全措拖,件事一早已經完左
1. 比人踢,店受害
2. 跌爛野,店受害
店方冇野輸,仲可以上新聞,用3皮買咁多份報紙同網媒抵到爛
衰係衰在原來佢冇做好預防,件事就唔同講法
好在冇整親人,如果整親人,責任一定係店方,個關鍵係出係「如果」呢個位
但呢樣都唔係公關災難,去到篇聲明就西利了,佢de之前有成2萬幾3萬個嬲,未見過香港有咁齊心既事,我係香討睇緊車po個陣都見到好多人屌



呢單野死就死係篇聲明,前後食花生啊,邊個責唔責任啊,其實都好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