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係嫁。有passion所以容忍到對方

但passion會慢慢變少,所以我提議要用愛呢種感情黎取替
當然,我諗感情關係入面都唔可以完全無feel
不過大家對feel既定義可能有啲唔同
我會覺得除左passion之下,愛都係feel既一種
btw你以上既講法都有延伸出下面既問題
第二段其實你都有你既道理嫁
若果一段關係入面,得返忍讓,妥協,咁樣叫唔叫愛情呢?
局外人都會覺得咁樣係唔啱,無意思
我都一樣,如果兩人選擇分手我都會覺得合理同理解
而我諗我地可以試下代入當事人既角度去諗
如果一對情侶仍然發現同對方差得好遠,但仍然都仲想同對方一齊,咁呢份愛係佢地眼中係咪啱呢?
我諗愛情世界就無分特定既對與錯既
我同你既想法都不過係其中一個觀點
甚至我同你既想法當中都有相同既地方
我原意無打算將所有感情事推到extreme咁講,咩出軌都要包容啊、兩個人南轅北轍都要忍等等

以上case我都會認同分手可以係一種解脫
大概呢啲case就係指緊「錯既人」
咁我都理解而且同意
可能我既wordings產生誤會,令人以為所有野都要愛對方

其實唔愛對方都是合理的,我都係個句,我只係客觀地以「唔夠感情」去解讀呢個結局
係呢篇文到
我原意只係想講下普通既大小爭執,問題唔係真係太嚴重既話,唔好咁易放棄對方嫁咋


淡左之後步伐一致既人,都會嗌交,都會有想放棄對方既時候
我希望呢啲情侶唔好咁易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