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黑警老強過嘅女義士同比人酷刑嘅義士入一入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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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12:53:42
講出黎都仲有機會幫到手,但如果唔企出黎就連呢個機會都冇。講真幾百人被捕,有一半被虐待都講緊過百人。我唔信咁多人企出黎講可以當冇事發生
2019-08-20 12:53:50
push!!
2019-08-20 12:53:51
2019-08-20 12:54:08
第427章 《刑事罪行(酷刑)條例》 第3條 酷刑

(1)公務人員或以公職身分行事的人,無論屬何國籍或公民身分,如在執行公務或本意是執行公務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
(2)第(1)款不適用的人,無論屬何國籍或公民身分,如有以下情形,即犯施行酷刑罪 —— (由2013年第28號法律公告修訂)
(a)在以下人士的唆使、同意或默許下,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 ——
(i)公務人員;或
(ii)以公職身分行事的其他人;以及
(b)該公務人員或其他人在唆使、同意或默許他人犯施行酷刑罪時,正在執行公務或本意是執行公務。
(3)就本條例來說,不論疼痛或痛苦是肉體上的或精神上的,或是因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引致的,均無關重要。
(4)任何人因其行為而被控以本條所訂罪行,如證明該人對作出該行為有合法權限、理由或解釋,即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由2013年第28號法律公告修訂)
(5)就本條來說, 合法權限、理由或解釋 ( lawful authority,justification or excuse ) ——
(a)如是關於在香港使他人受到疼痛或痛苦的,指香港法律下的合法權限、理由或解釋;
(b)如是關於在香港以外地方使他人受到疼痛或痛苦的 ——
(i)而疼痛或痛苦是由公務人員根據香港法律行事時所造成,或由任何人根據香港法律以公職身分行事時所造成,則指香港法律下的合法權限、理由或解釋;
(ii)在其他情況下,則指在使他人受到疼痛或痛苦事件發生的地方的法律下的合法權限、理由或解釋。
(6)任何人犯施行酷刑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終身監禁。 (由2013年第28號法律公告修訂)
2019-08-20 12:54:29
真指插?
2019-08-20 12:55:02
全球左膠me too加入戰團
2019-08-20 12:55:05
Push 唔希望真係有強姦
但係如果係嘅話一定要企出嚟
我地成班手足支持你ga
2019-08-20 12:55:24
開記招啦
2019-08-20 12:56:04
用鐵板拍腳板
2019-08-20 12:56:15
痴線 d狗冇人性
一定要公開呀
唔使擔心,成班手足撐佢ga
2019-08-20 12:56:37
2019-08-20 12:56:42
可能大家唔明,受完酷刑,當時人第一個念頭唔係嬲,係想自殺,我諗呢個要心理學家解釋。所以點解酷刑罪係國際法庭係判終生監禁
2019-08-20 12:57:44
2019-08-20 12:57:55
2019-08-20 12:58:02
聽過一個版本係休班脅迫老強義士
2019-08-20 12:58:27
me too運動

啟動
2019-08-20 12:58:28
2019-08-20 12:58:34
唔希望有人被強姦
2019-08-20 12:58:52
女義士, 我地一定撐你
2019-08-20 12:58:53
次次諗到女性受到性徵罰真係好傷心
希望鼓起勇氣1齊#metoo
2019-08-20 1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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