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講
如果依家將所有行動同暴力改口成係因為想要雙普選
政府係無得拆,一定要做,仲要無得 spin
警察方面清算就梗
問題係武力上唔夠鬥
仇警都無意思
唔好畀情緒主導思想行為
要諗下呢刻做咩先會贏
所有既力量一定要集中係要贏,唔係報仇
不停報復警察會贏咩?
除非真係武力上真係贏
但係又見唔到有咁既機會
法律上屌警察?
呢刻更加無可能
文章都講,警察係佢唯一依靠
律政司點會提告
警察又點會查自己友
老廉,我當佢公正,都唔係一時三刻啦
一. 撤回逃犯修訂條例
林鄭已多番指出任內不可能重推逃犯修定條例,對她來說,等同撤回。當然民眾不收貨,指不撤回的話可以隨時於其任內重推,但老實說這個憂慮不太現實。如果有此憂慮的話,應該連撤回都不接受,反正政府可以巧立名目從新起草另一方案,如是,理論上其實需要重改政府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