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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地方問下,警方執行職責就可以無法無天,司法又以政治行先,法律界唔會有意見?冇實際行動?個個上晒岸等做奶共法官唔敢出聲?
(雖然constitutional law只有學生級數同n年前讀,但不服來辯)
(純粹個人理解)根據基本法,人大係有“redefining law" (即文內的“interpretation") 既絕對權 (plenary powers), 香港法庭無權唔跟/挑戰 (hk court has no jurisdiction overto challenge aNPCSC interpretation)
法庭1999年已經確認, 這是飯民律師們唔會告訴大眾的, 樓主一次乞衣都唔會去
講白d 就係basic law依隻game, 人大係programmer 可以隨時改code 而香港人係無得唔玩 未來30年仲會加難度
香港同香港人由1971年(係聯合國)已被賣豬仔
法律男神馬丁當年就係有份安慰被迷姦既香港人
新聞po睇日期先覆,有人推舊po、出引戰po、傳聞po唔好覆,前面已經有人講咗「唔好覆」就唔好跟住留「唔好覆」否則你等同推po,一毛點摟屌你一覆就中計。俾正負評前睇埋最後一頁,唔好俾第一頁帶風向。721去維園!3點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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