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反DQ! 用自己email send 意見書!!! 生產器出嘅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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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13:46:58
2019-07-10 13:47:13
屌你老母連Email都DQ
2019-07-10 13:47:24
2019-07-10 13:47:24
eacenq@eac.hk
2019-07-10 13:47:28
push
2019-07-10 13:47:31
仆街我用曬用開嗰幾個email address
2019-07-10 13:47:37
2019-07-10 13:47:44
2019-07-10 13:48:00
已sd
2019-07-10 13:48:09
改左小小字眼再send多次
2019-07-10 13:48:13
2019-07-10 13:48:18
eacenq@eac.hk
2019-07-10 13:48:31
Push
2019-07-10 13:48:34
2019-07-10 13:48:38
Push ar
2019-07-10 13:48:50
push
2019-07-10 13:48:57
巴打們!直接copy呢段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驊法官
eacenq@eac.hk

馮先生:

【自己填 】強烈反對區議會選舉引入確認書DQ候選人

政府自2016年起濫用「確認書」封殺持不同政見的候選人參選的權利,選管會今次就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指引)進行的公眾諮詢,在《指引》中首次建議在區選中引入確認書供選舉主任使用,正式將DQ參選人的確認書制度納入《指引》作政治審查,更侵犯候選人的表達自由。

《基本法》2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政治審查亦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指引》第三章提名候選人程序第3.9(b)段,建議正式引入確認書供選舉主任篩選參選人。我作為香港市民強烈反對上述建議,原因如下:
聲明是否有效全由選舉主任一個人決定,選舉主任決定並沒有機制上訴和提出反對, 《指引》建議候選人須『真誠地簽署』確認書,但卻沒有客觀的衡量準則,徹頭徹尾以言入罪,令香港變成文字獄, 政府建議的「確認書」,抵觸香港公民受《基本法》和國際條約保障的參選權及選舉權,是侵犯人權, 選舉主任根據候選人過往言論(甚至網上帖文)裁定候選人政治立場是否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形同剝奪政治權利, 政府不斷DQ候選人,用選舉主任作工具把「眼中釘」剔除於選舉之外,嚴重損害本港法治精神,並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和競爭力

此外,我對今次諮詢有以下意見:自己填

每個香港市民都應獲平等的選舉權,我強烈反對在任何選舉以政治原因褫奪候選人資格,再次要求:
1. 政府立即撤回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引入確認書供選舉主任政治篩選參選人的建議
2. 延長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諮詢期至7月31日
3. 盡快再次舉行公眾諮詢大會,聆聽公眾意見

我同意將意見書作公開資料處理。

一名香港市民
2019-07-10 13:49:25
我無嘢講
今日呢單係最緊要
2019-07-10 13:49:51
2019-07-10 13:50:02
2019-07-10 13:50:17
eacenq@eac.hk
2019-07-10 13:50:26
今次我有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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