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被撞破手淫,咁應該係冇射到架wo
一係就佢打緊第二次
但係個到寫住被告之後立即去廁所,咁證明佢應該拎住有精既紙去廁所沖廁
除非真係第一次既有精紙丟左係房既垃圾桶
咁其實證物個到有冇個團有精紙?
如果全部靠人證,我真係唔信個女仔會咁做囉
辯方指出,10月14日下午,X和被告在家,X由廳入房想問被告讓她再用新手機,豈料卻撞破被告在房內手淫。被告立刻叫X出去,然後自己穿回褲子走進廁所。而X就趁機走入房,找到被告用來抹精液的廁紙。當被告從廁所出來,X即向被告稱已把精液抹進自己下體,
如被告不交出手機便屈他強姦。被告罵她「黐線㗎!」她便走入廁所,用沾有精液的廁紙抹自己下體。至晚上X母回家,見到房內有一團廁紙,便問X發生何事。
X因擔心被告會告訴母親她下午威脅之事,便誣陷被告強姦她。
覺唔覺好矛盾,如果咁樣,咁咪更加知道佢威脅過老豆,如果個女仔係一個咁醒諗到咁多野去屈老豆既人,點會咁做